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公平公正处理涉军矛盾纠纷。8月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建立完善军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北京市一中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签署了《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共5部分21条,明确规定涉军案件立案要实行专口办理、专人承办、专门统计,涉军案件审判要依托专业化团队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公正高效,涉军矛盾纠纷要加大调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军地法院要加强业务交流和日常协作,此外还对涉军诉讼服务、涉军案件信访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规范,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多种类,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有利于军地法院妥善处理涉军案件,更好地维护军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国鸣介绍,2015年以来,该院依托审判职能,始终坚持首善标准,通过全覆盖维权、全流程化解、全方位服务、全规则统一、全资源整合,逐步探索出具有北京法院特色的涉军审判工作“五全模式”。此次一中院与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建立的司法协作机制,就是在既有“五全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总直属军事法院案件管辖特点,对军地司法协作工作的再完善、再探索、再创新。
北京一中院与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为军地法院日后开展司法协作,实现军地法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质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军地法院将进一步严格公正司法,扎扎实实推进司法协作工作,促进涉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