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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弃微末持之以恒 法官追回执行案款

本站发表时间:[2022-02-18]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近日,在一起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对续封账户进行持续追踪、定期统查,成功查扣90多万元案款,并将案款发还申请人,让申请人看到追索的希望,让老赖放弃逃避的幻想。

  

  甲公司与某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售后方式,向租赁公司融资3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杨某与租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对前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甲公司未如期偿还债务,租赁公司遂申请仲裁获得支持,并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甲公司和杨某名下均无财产,一直未执行到位。

  在这起仲裁案件的执行中,被执行人甲公司和杨某名下银行账户均无余额,不动产和股权也被多轮查封,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查询没有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租赁公司也未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经过多次努力无果后,案件依据法定程序终结本次执行。

  尽管如此,承办法官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并结合本案的案情,认为被执行人甲公司和杨某的银行账户存在收取资金的可能性,于是将其所有银行账户都予以冻结。在冻结1年到期续冻统查的过程中,发现杨某原本余额显示为0元的某账户,竟然在刷新页面后显示余额为90多万元,承办法官迅速将账上案款扣划,并及时通知了申请人。对追索本不抱太大希望的申请人听到这个消息后激动不已,在电话中连连向法官道谢。

  在收到案款后,申请人特意到法院给承办法官送来一面写有“执行为民 党建引领守正义;廉明高效不辞辛苦显担当”的锦旗,锦旗上短短的几行字,不仅表达了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一线执行干警的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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