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迭代升级,网络直播与电商、社交、电竞、教育等产业相结合,获得了快速发展。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案件数量、范围、种类及复杂程度也不断扩张。为加强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诉源治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北京三中院召开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有关法律问题座谈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业内人士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相互学习借鉴。
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指出,三中院作为北京市同级法院中案件数量最多的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审结案件超3万件,基于三中院辖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特点,其中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案件呈现出数量多、事由新、争议大的特点。为更好地公正审理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以定纷止争,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回应行业发展需求,特召开此次座谈会,与业内人士双向沟通,探讨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未来就信息共享、诉源治理、司法保障等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和保障网络直播文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座谈环节,针对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有关法律问题这一议题,民四庭庭长陈锦新及民四庭副庭长谷绍勇、鲁南首先分别介绍了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案件的总体情况、特点及成因。经统计梳理,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中院共审结涉及网络直播经济纠纷案件91件,呈现出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案件类型多样化复杂化、主播经纪纠纷占比高、案件争议焦点较为集中、数据与实际不符、违约赔偿金额高等特点。发生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直播行业快速发展,而监管落实相对滞后;部分从业主体缺乏诚实守信意识;网络直播门槛低、信息不对称。
之后,围绕涉网络直播经济纠纷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如何完善诉源治理,与会业内人士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