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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践行司法为民 执行不到30天案款全额到位

本站发表时间:[2022-02-23] 来源:北京二中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心里有杆秤。”近日,北京二中院采取有效执行措施,从立案到执行不到一个月时间,被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将足额资金汇入法院账户,申请人某钢铁公司收到了40万元执行案款。

  

  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采购500套温室预埋件的合同,总价款为60万元,并约定了仲裁条款。某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货物支付20万元货款后,认为某钢铁公司未按套发送货物且延期交付违反了合同约定,拒绝向某钢铁公司支付剩余案款。某钢铁公司多次与某集团有限公司交涉无果后申请仲裁,经仲裁支持了某钢铁公司的请求,仲裁后某集团有限公司依旧未支付案款,某钢铁公司向二中院申请执行,标的额为40多万元,这笔货款数额虽不是很大却关系到某钢铁公司这家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

  承办法官苏向京经过系统查询和走访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工程项目众多,很多项目是垫资启动,账户上并无多余资金,其名下其他财产亦不具备处置条件,案件一时陷入困局。经过对案件反复研究,承办法官认为40多万元的案款对某集团有限公司来说不算多,但对于某钢铁公司这家小微企业来说很可能关系到其生存,于是果断冻结了被执行人用于经营的主要账户,随后告知被执行人如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失信限高等执行措施。慑于执行措施的压力,两天后被执行人从其分公司调拨足额资金汇入法院账户。

  “苏法官,我要好好感谢您,案款全都收到,因为疫情原因去不了北京,我特意给您邮寄一面锦旗!”电话那头是充满感激的申请人。

  “干好这些事不过是我们的本职工作,可对于申请人来说一笔钱就可能决定企业发展或是家庭冷暖。”苏向京法官说,“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执行工作干得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答案就在当事人的心里。只要把群众在执行中的需求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执行工作就更容易做到点子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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