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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法院发布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

本站发表时间:[2022-12-15]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在直播间是否可以任意翻唱歌曲?街头免费演唱他人歌曲并录制短视频上传网络,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想要获得歌曲授权,何种途径最为有效?
  为更好服务首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完善网络音乐市场良好生态构建,12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新闻发布会,通报此类纠纷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主持。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赵长新通报纠纷审理情况
  自2018年9月9日建院至2022年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4560件,同期审结4046件,被许可人为主要起诉主体,平台运营商为主要被诉主体,案件调撤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
  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
  主要特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音乐侵权形式呈现多样化特征,赵长新介绍了六种常见的侵权行为,他表示在线音乐平台传播未经授权的歌曲、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未经授权翻唱歌曲或将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短视频中未经授权翻唱歌曲或使用他人歌曲作为背景音乐、音乐素材平台未经授权提供铃声下载和伴奏音乐、在线卡拉OK平台未经授权提供“K歌”服务、智能产品内置软件中存储未经授权的歌曲并可进行播放等,都是较为常见的网络音乐侵权行为。
  “当事人调解意愿强,也是此类案件的特征之一,这也促使我们不断深入探索音乐版权纠纷的诉源治理,积极促进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源头化解,尽可能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式实现创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赵长新介绍,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调撤率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保持在80%左右,且在原、被告相同的批量案件中,通过调解在审案件,促进双方就未进入诉讼程序案件一并达成和解的情况较多。
  强化网络音乐版权司法保护
  切实维护音乐著作权人、邻接权人的利益,坚决遏制网络音乐版权侵权乱象,统筹兼顾创作者、传播者、平台运营商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中坚持的基本裁判导向。
  “司法审判要立足网络音乐产业发展需要。”赵长新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过程中遵循的裁判理念,“针对网络原创音乐保护,我们准确适用署名推定与优势证据规则,切实维护网络原创音乐人利益。同时,明确界定网络用户音乐侵权使用方式,防止类型化侵权现象蔓延。针对直播、短视频领域音乐版权侵权乱象,我们坚决遏制,积极促进新兴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我们坚持双向、动态的利益平衡理念确定平台责任,寻求著作权保护与平台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
  妥善解决
  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的建议
  为妥善解决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目前已形成的市域范围版权保护行政司法协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诉源治理方法路径,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音乐版权纠纷化解,提升纠纷解决质效。同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进一步发挥职能,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集体管理组织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授权路径,有效助力破解网络空间内海量音乐授权难题。对于各大网络平台来说,可主动对接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唱片公司等解决批量授权问题,并利用技术措施强化音乐版权保护。“全社会应共同努力,不断丰富音乐版权保护的宣传主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音乐版权保护良好氛围。”赵长新表示。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
  袁建华发布典型案例
  据悉,为更好引导网络音乐行业有序发展,此次发布会还发布了六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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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发布会典型案例
  人大代表说
  邵雪松、梁晨、许泽玮、赵海、倪志华、杨华、祖彬、贾月、张雪梅、李广瑞共10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在线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人大代表许泽玮认为,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发表、传播,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重要路径,对于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意义重大。北京互联网法院立足自身审判职能,加强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司法保护,探索了一条便捷、高效的路径,形成了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实践案例,推动了首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我们相信,通过本次典型案例发布,能够更好地保护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促进网络音乐市场发展。
  北京市人大代表倪志华表示,发布会内容有以案释法、有分析研判、有思考总结、有措施建议,专业、敬业,充分体现了维护清朗的网络音乐发展空间的司法担当!严管就是厚爱,同意加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组织以及网络用户等多方分工协同,建议加大典型案例尤其是裁判要点的宣传覆盖,强化引导与监管,使网络音乐平台能够切实凝聚正能量,成为创造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音乐文化的优质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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