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分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全体党员和退休党员代表等81名党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王志民主持。
会议在庄严神圣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会上,王江同志代表上届机关党委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上届机关党委四年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全体党员对《中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一致通过。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市直机关工委要求,采取无计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后随即召开机关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小芹代表分院党组对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表示祝贺,并向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机关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和辛勤奋斗,表示诚挚的感谢,并对加强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分院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努力展现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担当作为、忠诚履职的新作风、新面貌、新形象。
聚焦争先创优,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水平。要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要求,带头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助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通过层层压紧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把握特点规律,积极探索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创新理念、载体和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和业务融合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成果,推动机关党建不断迈上新台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分院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