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检察院

北京市检察院印发实施方案 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22-04-28] 来源:北京市检三分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4月2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全市检察机关更好服务保障“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接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的要求提供工作指引。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履行首都职责使命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要求,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深刻领会“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从国家战略高度和新阶段新要求出发,以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提高首都创新创造能力和经济竞争力为导向,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一体化保护优势,加强协同、创新履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首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经验,为首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六大方面22项具体举措。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知识产权检察之基

  加强党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首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实践创新。切实把握新时代首都发展要求,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建设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不断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

  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以及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前沿问题,集中办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妥善处理惩治犯罪与保护创新活力的关系,依法少捕慎诉慎押,服务保障首都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涉嫌行政违法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

  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强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处理好滥诉和正当维权诉讼之间的关系,规制滥用诉权行为。积极促成民事和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依托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保护。重点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统筹保护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从维护粮食安全出发,加强种业知识产权的公益保护;从维护英烈权益出发,加大相关商标权、著作权公益损害案件办理力度;聚焦传统文化、民间文艺、传统知识产权,积极稳妥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损害案件。通过办理典型案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相关立法完善奠定实践基础。

  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办理的业务指导。加强开展重点领域重大案件联合执法司法行动,及时高效解决新型疑难复杂问题。特别是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以及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办案质效。

  三、创新履职方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

  完善综合履职办案机制。通过“一案多查”,全面审查是否涉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等情形,做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不同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高效解决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和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减少权利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案件的程序衔接、证据转化等问题,共同加强类案研究,深入研判案件反映的社会综合治理难点问题,提出专业性对策建议。

  完善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主动对接“三城一区”主平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引导科研院所、创新企业孵化机构、研发人员等各类创新主体不断强化新技术应用创新,关注提升知识产权申请授权确权法律应对能力。

  建立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特别“卡脖子”关键技术、高精尖、前沿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既要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平台企业数据垄断,为首都超前布局领先一代的数字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完善老字号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机制。探索制定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办法,主动对接老字号协会以及重点企业,全力提供刑事检察、民事监督、行刑衔接、犯罪预防、普法宣传等“一站式”检察服务,提升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创新专业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北京市检察机关技术调查官制度,出台技术调查官选任及辅助办案工作办法,顺畅检察官申请流程,及时解决疑难复杂专业问题。积极落实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

  完善京津冀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交流会商、业务研讨等方式,解决跨区域知识产权检察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管辖争议、证据交换、委托取证、专业辅助审查、全链条打击等各类问题,促进京津冀三地案件办理效能和水平提升。

  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大数据模型建设。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提升法治体系建设效能。主动适应信息化大势,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拓宽监督线索来源、防范惩治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四、注重人才培养,提升队伍专业化履职能力水平

  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地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盯司法办案关键环节,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的反面典型案例,抓早抓小,加强警示教育。

  培育专业领域检察尖兵力量。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业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激励培育作用,提高专业队伍的综合履职能力。健全专业检察官联席会商机制,为司法办案、法律政策研究提供参考意见。加强检校共建,培养一批在全国立得住、叫得响的检察业务尖兵和检察教官,打造首都特色知识产权检察品牌。

  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加强京津冀专业化检察人才联合培训,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培训,通过参与办案、线上联席会、同堂培训等形式,实现专业化检察人才交流互通,共同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五、加强成果转化,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环境

  打造知识产权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成立专题研究团队,与高校、重点研究院所、重点科技企业研究中心等开展多元合作,开展深入研究,适时推出研究报告,发布知识产权领域系列企业合规指引,促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提升,为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研究基础和实践支持。

  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报告制度。持续发布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和典型案例。注重及时发现影响创新发展、社会治理的倾向性问题,提出综合性治理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十进百家、千人普法”系列活动,打造系列精品课程,为重点行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政策指导,联合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联合宣讲,提升普法效果。

  六、强化沟通协作,凝聚多方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保障重大活动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推动搭建多部门联动平台,构建一体化办案、联合普法、专题调研等检察产品供给体系,助力首都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全链条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并推广执法司法“多向”衔接机制。秉承“四大检察”融合发力理念,建立健全线索收集、筛查评估、移送、证据转化机制,积极总结实践经验。发挥检律协作机制效能,持续增强法律监督需求的牵引力。

  聚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紧密结合办案情况,与市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企业涉知识产权犯罪合规工作,通过合规必要性审查,及时研究、共同把脉分析公司治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督促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