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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抵押房屋办会员,“候鸟式养老”的新骗局

本站发表时间:[2022-06-03] 来源:北京市检二分院 作者:

  李某和张某某曾同在北京一家养老协会工作,后二人从该协会离职并注册成立了北京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宣称该公司能够提供“候鸟式养老”服务项目,成为公司会员后可以享受公司的养老待遇,如在三亚、夏威夷等养老基地的疗养服务,与公司合作的五星级酒店成本价服务,全国多家三甲医院医疗及药品成本价服务等相关“候鸟式养老”服务。李某和张某某称只要交钱就可以成为会员,公司会根据缴纳钱款数额给会员兑换相应的积分,如果没有大额资金,公司可以帮助办理房屋抵押借款,同时负责承担产生的利息并在抵押到期后将房产解押。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10余名老年被害人在李某、张某某二人的“帮助”下将名下房产抵押,并将近千万元的抵押款打入二人指定账户,同时签订会员养老服务合同,在参加了一次公司组织的北戴河旅游之后,再未享受过任何候鸟式养老服务,后因抵押款未能及时退还导致房产无法解押,被害人才发现被骗随即报案。

  经审查,房屋抵押款除少部分用于公司运营外,其余被李某、张某某挥霍,北京市检二分院对二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当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在全国展开,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明身份、辨真伪。在接受养老服务时,要认真核实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的资质身份,并查看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和资质证书。

  2、慎选择、识风险。谨慎选择养老服务项目,仔细识别项目风险,必要时向监管部门咨询项目的资金支付、运作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常理。

  3、勤留痕,重止损。在签订合同、钱款往来过程中要注重留痕处理、收集证据,一旦发现被骗,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反映问题。同时,也可通过拨打110报警反映问题,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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