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现场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9月2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朱雅频报告,未成年人保护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北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历经三十四载,成为首都检察的一个特色品牌。近年来,在市委、最高检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全面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不断强化未检工作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中的独特功能,努力为新时代首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为充分释放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贡献北京智慧与力量。
《报告》从三个方面展现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坚持首善标准,创新推动检察领域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围绕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在全国率先创新“综合未检”理念,系统重塑未检职能体系与检察力量,统一履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检察保护。
一是结合未成年人特点能动履职,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针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未成年人保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受侵害未成年人和涉罪未成年人双向司法保护。“零容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尽可能救助受侵害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尽可能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积极推进涉未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督促落实国家及家庭监护职责;稳妥推进涉未公益诉讼检察,强化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
二是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协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系统治理。着眼发挥检察职能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要素功能,推动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协同发力,努力实现“1+5>6”。着眼发挥家庭保护基础作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制;着眼织密学校保护安全网,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着眼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推动专业与社会力量融合发力;着眼落实全面综合保护要求,靶向重点问题系统施治;着眼推进检教阵地共建,助力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三是锚定专业化建设方向,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专业性力量支撑专门化检察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牵引未检工作发展。强化首都工作指向性,推动首都特色未检专业品牌建设;培育特色检察尖兵力量,提升未检专业履职能力;深化未检理论研究,强化理论指导实践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影响未检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薪火相传、江山永固,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工作。随着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包括未检工作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已经推进到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检察机关依靠顽强斗争打开未检工作发展新天地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司法适用有待加强。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各方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履职尽责提供了明确指引。但检察机关在整体上对该项原则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到位,有的检察人员对于特殊司法保护理念认识存在偏差,将特殊案件做一般化处理,影响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化。
二是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从单纯倚重刑事检察向统筹运用 “四大检察”职能进行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转型尚需时日,与之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科学性有待增强,部分检察人员偏重传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的路径依赖较强,影响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些检察人员对以“数字革命”驱动未检职能体系与力量系统重塑的认识不深、预见不足,运用大数据赋能检察的能力亟待增强。
三是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配套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社会支持体系的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对高度依赖社会支持的未检工作形成硬约束。社会观护资源发育和供给不足,观护基地规模有所萎缩;督促监护令与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执行刚性不足,第三方家庭教育指导与效果评估相对匮乏,尚不能完全满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需求,检察机关跟进落实监督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坚持法护未来,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效能
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检察机关要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理念,深刻把握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推动新时代未检履职向更高形态演进发展。
一是提高未检工作政治站位,发挥政治建设的根本保障作用。始终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首都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实践,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引领未检工作,思考谋划和推动解决事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未检工作全过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刻把握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特性,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惩治、监督、救助、预防、宣传等各项工作,促进涉未“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流程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领域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二是强化未检要素功能,推动未检工作发展提质增效。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以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需求为牵引,深化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法律监督以“我管”促“都管”的行权特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实施。深刻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个别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对未检工作的规定性影响,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强化司法适用规则体系建设,落实分级干预、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未检工作亮点由“盆景”变“风景”。
三是推动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形成协同保护合力。以《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融合履职、贯通履职,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机制,推动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首都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配套机制,充分发挥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等社会力量的支撑作用,确保帮教矫治、心理测评与疏导、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临时监护、保护救助等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加强未检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未检履职质效。系统总结首都未检三十余载实践经验,优化未检业务绩效考评,强化未检业务骨干力量引领,切实增强未检资源力量配置与落实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要求的适配性。聚焦低龄犯罪、校园欺凌、监护缺失、沉迷网游等痛点热点问题,依托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引入多学科跨领域力量,研判未成年司法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督办案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五是推进科技赋能未检工作,助力推进首都治理现代化。将大数据赋能检察作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能力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变量,以“数据赋能”牵引新时代未检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衔接“接诉即办”机制,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切实发挥“数据要素”在精准捕捉问题、广辟监督线索、促进溯源治理、增强监督效能上的积极作用,注重结合个案办理与类案治理,推动解决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推进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朱雅频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报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北京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首善标准书写未成年人检察的北京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