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北京律师行业一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治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普法宣讲等方面,贡献着首都律师的智慧与力量,打造了一支永远跟党走、始终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宗旨的律师队伍。
今天,小编为您带来一个公益法律服务为民故事。
明明是公司因快递业务站点外包而无法安排工作,快递员孟某却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解雇。因缺乏有力证据,孟某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结果均不理想。二审时,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法援律师出手相助,能否为其讨回公道呢?
遭遇非法解雇 证据不足维权难
2017年9月,孟某入职A劳务公司,被派遣到B物流公司从事快递员工作。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大家的工作和生活节奏。从老家返京复工的孟某按照规定进行隔离,期间孟某从同事处得知其工作的快递业务站点被B物流公司外包出去了。3月31日,隔离结束的第二天,B物流公司与孟某商谈离职及赔偿事宜,但双方当天未达成协议,B物流公司让孟某回去等通知。
4月2日,原快递业务站点负责人杨某转告孟某,公司通知他4月3日到原工作地点。4月3日,孟某按时来到原工作地点,却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外包站点物资交接及盘点,他无法正常工作。当天,A劳务公司邮寄返岗通知书给孟某,4月6日由他人代收,孟某于4月7日拨打通知书上的联系电话却无人接听,后屡次尝试联系B物流公司副总经理无果,返岗地点无从知晓。4月10日,他却收到了A劳务公司邮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于2020年4月1日至4月8日无故旷工为由将他解雇。
孟某认为对方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了劳动仲裁,提出A劳务公司和B物流公司连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尚欠工资、加班工资等诉求,但因缺乏有力证据证明其并非无故旷工,仲裁委认为A劳务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定A劳务公司仅支付尚欠孟某的工资近1700元。孟某不服裁决,将A劳务公司和B物流公司告上法庭,但并未补充新证据,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与劳动仲裁一致的判决。他无奈提起上诉,并申请了法律援助。
法援律师发现关键证据促成调解
市法援中心依法批准了孟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北京市方舟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由张炜律师具体办理。张炜律师认真查看案件材料,联系孟某了解前因后果,多方搜集相关证据。功夫不负有心人,张炜律师在网上查到了B物流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北京分拨全工序外包流程招标项目的中标公告,证明了B物流公司快递业务站点外包的事实,并协助孟某收集了其与原站点负责人杨某的聊天记录、外包业务站点交接盘点表和快递邮寄信息等重要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孟某在4月1日至4月8日并非无故旷工的事实。
张炜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孟某并非无故旷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为尽快帮助孟某拿到欠付工资和赔偿金,张炜律师建议通过调解结案。在有力的证据面前,A劳务公司和B物流公司自觉理亏,同意进行调解。最终,在张律师的努力下, A劳务公司和B物流公司向孟某支付一次性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2000元。
事后,孟某表示,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并向张炜律师表达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