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四年获得局级优秀管班民警,你有什么秘诀?”
“是责任、用心、勤奋、坚持,还有最重要的--不将就、不凑合!”
对北京市监狱民警薛彬而言,22年的一线工作经历告诉他,管理教育罪犯不仅要有足够的学识、胆量、经验,平时还要注重自我学习、自我完善,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不断提升自身的人格魅力,从法律、道德和精神上引领,使罪犯远离黑暗走向光明。
罪犯王某,入监后拒不认罪,多次扬言:“我不是罪犯,你们无权管我。”面对僵局,薛彬静下心来寻找突破口。他通过查阅档案,找其他罪犯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发现王某最牵挂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儿子。于是,薛彬再次找到王某:“我们两人儿子的年龄相仿,同为父亲,我们都希望做孩子的大树,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榜样,虽然你现在到了这里,但相信你在这里的表现儿子一样会看在眼里,依然会影响到他……”共同的话题打开了王某的话匣子。就这样,薛彬从孩子聊到家庭,聊到兴趣爱好,逐渐取得了王某的信任。
通过谈话,薛彬了解到王某不服从判决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知识的缺失,不了解《刑法修正案(九)》对“诈骗”这一罪名的认定,对相关问题的认知仍停留在“刑九”出台前,觉得自己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不属于诈骗。了解到这一点,薛彬没有急于找王某谈,而是查阅法律书籍、咨询律师、研究刑法法条,自己先学懂弄通相关问题。
薛彬发现很多罪犯都存在着知法不多、懂法不深的情况。于是,他在监区开设了“普法夜讲堂”,每周邀请监狱公职律师给罪犯讲解法律知识。薛彬则在一旁仔细观察王某上课的反应。
一次,在上完解读《刑法修正案(九)》内容的课程后,薛彬找到王某问:“你对今天的法律课有什么认识?”王某沉默片刻说道:“薛队,您让我好好想想。”
一段时间后,薛斌从王某日常表现能察觉到了他的变化,但每次谈话还是刻意回避认罪问题,教育改造工作再次陷入僵局。薛彬另辟蹊径,运用行为动机学的需求理论,从王某“爱面子”、期望得到尊重的心理入手,安排他参与公益性活动,对他的点滴进步在班组会、监区大会予以表扬,让他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感受到周围人的肯定。
一天,王某突然主动找到薛彬,拿出一份材料说:“薛队,这是我的认罪悔罪书。”薛彬打开认罪悔罪书,里面这样写道:扣错第一粒纽扣将一错到底,一错到底的人生将是黯淡无光的,薛警官以案释法让我知法、懂法,他的一举一动影响了我……
同时,凭借多年管教经验,薛彬总结出“一三四一”班组建设工作法,即:聚焦一个宗旨意识,采取唤醒、引导、激发三个步骤,深入开展四共建设,最终实现将罪犯改造为合格守法公民这一工作目标。
长期在教育改造罪犯一线工作,薛彬养成了坚持学习、勤于思考的习惯。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站在更高的角度、运用更科学的方法实现改造人的目标。他说:“只有把自己活成一束光,才能照亮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