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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举办民事诉讼监督检、法、律同堂培训

本站发表时间:[2022-04-25]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图为会议现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按照统筹推进落实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及对口援助工作要求,4月20日,北京市检察院联合市高级法院、市律师协会举办了“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审判监督”专题检法律同堂培训。本次培训采用视频会议网络系统,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条线及对口援助的新疆乌鲁木齐市检察同仁248人、全市各级法院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100人、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分会相关律师170人同步参加培训。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挂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毓莹进行授课

  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挂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毓莹进行授课。王毓莹教授结合自身民事检察、审判的工作经历,对检察机关履行民商事案件检察监督职能,特别是对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自由裁量权的运用问题,以及检察机关对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应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深入分析和讲解。在授课中,王毓莹教授结合具体案例对检察官、法官、律师在办理民商事案件时思维上的共性和个性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了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性因素,并对强化民事案件的监督提出工作建议。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在贯彻市委实施意见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和具体举措

  北京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在贯彻市委实施意见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和具体举措,一是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拓宽案件来源范围,坚持依职权监督和依申请监督相结合,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会签《移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线索会议纪要》,建立“检律协作线上平台”;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三是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监督保障,完善卷宗调阅制度,推动构建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审判执行法律文书共享机制和信息互通数据平台。发挥专家学者、律师协会等专业力量,建立线索发现、听证论证等相关工作机制。

  图为部分分会场

  本次培训重点突出,专业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强,从民商事案件出发,分别展示了检察官、法官、律师办理民事案件的不同视角,有利于促进全市检察官、法官、律师在民商事案件相关领域形成统一司法理念,真正实现检察监督深层次、实质化,对于迅速提升民事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形成检法律良性互动局面将产生积极作用。

  本次培训是市检察院主办的2022年度首场民事检察业务检、法、律同堂培训,是检察官、法官、律师统一司法理念和司法标准、实现多赢共赢的一次重要实践,是深化落实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法律职业联合培训要求的实际举措。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同公、法、司、律等单位建立常态联络机制,重点围绕宪法法律、执法司法政策以及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实践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同堂培训活动,共同提升服务保障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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