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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法治督察的“解题”之路

本站发表时间:[2022-08-12]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黄洁 徐伟伦
  “根据督察报告,我们指导基层社保所制定了低保审查工作流程,欢迎法治督察组今年继续到我们局来。”谈起2021年接受实地法治督察的经历,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副局长陈伟的一句“欢迎”,让记者颇感意外。
  是什么让原本“最好别来”的督察工作,变成了“欢迎上门”?原因就在于,如今怀柔区的法治督察,目标不在“找问题”,而在发现问题基础上的助力破解。这正是过去3年中,怀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集中督察工作中的努力探索。
  3年中,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怀柔区组织开展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全覆盖的法治督察,历经3轮上百次意见征询,换来了带有明确问题导向的系统督察指标;各被督察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与区委依法治区办主动调查形成的实际情况对照表,组合成为每个单位的督察“明白账”;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亲自带队,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处室领导,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各重点业务科室骨干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组成督察组,赴重点部门和镇乡街道开展实地督察。而在区委依法治区办反馈的法治督察报告中,对于几乎每个被督察到的问题均给出了解决之道。
  直击痛点
  “说实话,最初看到这些督察指标心头一紧,因为有些确实是我们的短板。”陈伟说。
  陈伟提到的督察指标,写满了A3纸满满三大页,涉及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行政诉讼、落实普法责任制等10个大项,涵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情况等共计37条内容,其中还不乏为民政系统“量身定做”的细节指标。
  怀柔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人员王舒昊告诉记者,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下,怀柔区结合自身特点,从近年来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中选取部分指标,又向全区相关单位征求了3轮意见,先后修改7稿,最终形成了针对区直机关、镇乡的各10项和12项督察指标。
  记者了解到,督察指标的科学制定,成为怀柔区法治督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核心基础。以此为依据,覆盖全区所有区直部门和镇乡街道的书面督察随之展开。
  在刚刚从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调动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法制科工作的郅林琦眼中,督察自查表就是自己的工作“宝典”。“刚到民政局负责法治工作,对于该抓什么、怎么抓心里都没底。可拿到依法治区办下发的督察自查表,我惊喜地发现,民政系统法治工作的重心、重点,不就是那些列出的督察指标吗?我的工作方向一下就清晰了。”
  依据指标明确的督察自查表,各单位很快完成了书面督察要求。“通过汇总自查报告,我们找出一些共性问题,这些问题正是我们下一步推进实地督察的主要方向。”王舒昊告诉记者。
  北房镇司法所所长于清春在拿到北房镇的督察“账单”时也倍感诧异,“之前,我一直以为,我们一个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上网根本没人看。可拿到依法治区办下发的督察表后,我发现,我们的报告不仅有人看,还看得很仔细,连格式问题都被一一指了出来。”这也直接促成了北房镇法治政府建设年报规范性的进一步提升。
  解决难点
  去年年底,一次面向基层乡镇的民政工作推进会在怀柔区召开,推进会的主要议题是针对此前下放基层镇乡的民政给付事项,就如何规范开展工作进行培训和沟通交流。而这次推进会的起因,就是此前在法治督察过程中被指出的问题。
  “此前,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民政部门将一部分民生类的给付项目委托镇乡办理,但由于具体办事人员对政策解读不到位或工作方式不恰当等原因,群众对政策执行标准产生异议。”督察组在对区民政局实地督察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而民政局自己已经注意到,正苦于无应对之策。
  记者了解到,书面督察结束后,怀柔区委依法治区办根据前期督察结果确定了对16个镇乡街道,6个区直单位开展实地督察,民政局也在其中。
  王舒昊说,督察组会根据前期书面督察发现的问题与被督察单位逐项探讨,明确有关工作要求,同时倾听基层对有关工作的困扰和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其实,我们更愿意将督察过程看作是一次深入的交流研讨。”
  在这样的“交流研讨”中,督察组发现,行政执法职权下放改革后,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存在“不会执”“不敢执”的问题。对此,督察组在与相关单位沟通会商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单位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根据基层现实需要制定执法对象清单、细化具体执法程序、明确政务服务标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执法与服务能力。
  随之,在怀柔区法治督察过程中发现的不少难题,被逐步破解和改善。
  形成长效
  破解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顽瘴痼疾,还需建章立制,形成长效。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怀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对督察结果进行通报、专项部署整改工作,并高位推动制度创新。区委依法治区办在面向全区的法治督察总报告中,梳理出了4方面10个共性突出问题,先后经区委依法治区办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于2022年初向北京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了报告。区委依法治区办向2021年被实地督察的单位逐一反馈了督察报告,指出相关问题186个,给出针对性整改意见163条,形成文稿达7万余字。
  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到位、行政执法质效亟待提升、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在详尽阐述分析每一项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的背后,是怀柔区直面问题、勇于改革的决心。
  于清春告诉记者,针对督察中被指出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北房镇已于今年完善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提出要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确保公开留痕,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和措施都向前迈出一大步。
  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怀柔区民政局不仅建章立制对出庭应诉进行了规定,还要求在应诉的同时,尽力解决当事人的现实困难和合理诉求,做到案结事了,彰显民政温度。
  怀柔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莫剑彬表示,怀柔区将持续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将有关督察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同时,继续加强区委对法治督察工作的领导,探索法治督察衔接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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