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北京市法学会发布《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会上,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苗林介绍了该报告的编写情况,并称,2015年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全文约30万字,内容分为总报告、调查报告、分报告、专题报告四个部分,包含法治建设数据3000余个,法治建设图表近300个。
“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需要重点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其中,从效率与制约双重角度深入思考党组织的权利运行机制问题。就此,习近平总书记也曾表示‘科学配置权利,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方面,我们应该进一步推进官员财产公开方面的立法工作。”会上,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周悦丽作专题报告时表示,权利运行应该守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还要有效率。
据了解,2005年,官员财产公开首次出现在人大代表的议案中。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但“阳光法案”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件,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有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官员自行申报,二是清单向社会公示,三是审查申报内容,四是惩治谎报、瞒报行为。可谓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而目前部分地区正在实施的官员财产公开试点,仅公示官员自报的财产信息,这意味着申报内容和数额完全取决于个人自觉,公众无法参与监督。
财产申报是前提,核实监督是关键。也就是说,官员财产公开后,还要完善制度和法律上的配套措施,明确违反财产申报规定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反财产公开制度的官员,我们可借鉴国外定罪处罚,辅以罚金等通行做法,这既与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相适用,又增加了行为人违反财产公开制度的违规成本。事实上,从财产申报到公开,改革已在逐步推进。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总体而言,地方的立法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加强。
比如,《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就系统回顾和总结了北京市一年来法治建设的主要成绩和经验,汇集了法治建设各个方面的基本数据,既是彰显法治发展水平、固化法治建设成就的重要体现,又能为北京市法治建设提供真实全面的数据参考,同时也是展示首都法治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2015年的报告与2014年报告相比,体系更加科学,内容大幅增加,在提供大量一手资料的同时,增加了大数据分析的内容;在展示法治建设主要成就的同时,对当前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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