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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本站发表时间:[2022-03-29] 来源:密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丨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自1996年起,我国确定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22年3月28日,是我国第27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密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彭欢欢作为密云区果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以“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为主题给全校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同学,你还不知道吧!

  据不完全统计,交通事故致死亡人数占意外死亡总人数的50%以上。在交通事故中,以儿童青少年的死亡人数最多,全世界每年有十八万以上的15岁以下青少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数十万的儿童致残。在步行交通事故中,危险人群为5~9岁儿童;在驾车交通事故中,危险人群是10~14岁儿童和15~24岁青少年。车祸后果轻重不一,多见头部受伤、骨折、内脏出血、休克、死亡。未成年人交通事故50%以上是受害未成年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致。知规则、识危险、会避险、保安全是中小学生人人都应当具备的基本生活能力。

  同学,你注意到危险了吗?

  危险一 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无法及时发现危险,反而会因追逐行为致使车辆无法预估危险,从而引起突发交通事故。

  危险二 骑行或驾驶车辆未达法定年龄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18周岁以上。未达到相应年龄即驾驶车辆上路,超出未成年人控制车辆、预判危险的能力,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危险三 骑车载人

  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骑车载人会增加车辆重量,使车辆操控性能降低,车辆惯性增大,极易导致刹车不及时造成事故。

  危险四 并排行走骑行

  并排行走、骑行,占用过多道路,妨碍他人通行,同时易导致车辆来不及避让或者没有足够道路避让,从而增加被撞风险。

  危险五 走路、骑行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

  走路、骑行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极易分散注意力,无法及时识别交通信号、及时察觉危险情况,同时一些耳机具有降噪功能,屏蔽外界声音,大大增加了危险因素。此外,走路、骑行听音乐,因户外声音较大,耳机声音一般不小,易造成听力受损。

  危险六 在车辆周围停靠或者玩耍

  有的司机在发动车辆前并未全面检查周边环境,坐在车辆内视线亦存在多个盲区,加之未成年人身高、体型较小、反应慢,在车辆周边停靠、玩耍,易造成伤亡事故。

  另外,注意大型车辆在转弯时,会形成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之差,前后车轮运动轨迹并不重合,车体与后轮扫过的道路面积往往被人忽视,易造成临近大型车辆的路人被撞。切记,尽量远离正在转弯或者准备转弯的大型车辆,等待其通过后再通行。

  危险七 横穿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

  人行横道(斑马线)是引导行人安全穿行公路的重要标识,也是提醒司机减速让行的重要标识。如果未在人行横道处横穿公路,司机很难预判应当提前减速,容易造成碰撞事故。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危险八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电动车发生事故时,在速度和惯性的冲击下,驾驶人员的头部一旦与路面、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是人体最为重要和最为脆弱的部位,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内出血等严重后果,颅内出血也是交通事故中致死率最高的,所以不戴头盔的致死率也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危险九 滑行工具上道路

  滑板车、旱冰鞋、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等并非交通工具,禁止上道路。其没有防护装置,使用中本身存在安全风险,上道路使用易造成交通混乱,极易发生碰撞事故。

  危险十 闯红灯

  红绿灯作为交通信号灯,是分配车辆、行人通行权的重要标识,闯红灯行为会让正常通行的司机和行人来不及避让,从而发生碰撞事故。即使避让成功,也极易因避让行为引起其他碰撞、侧翻事故,从而引起路口拥堵,带来更多安全隐患。

  我们,一起来守护交通安全!

  维护交通安全是每一名交通参与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之际,我们倡议: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认真学习交通规则,时刻遵守交通规则,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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