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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三民生服务行业将换用合规“正三轮”

本站发表时间:[2023-08-3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2023年11月1日起,邮政寄递、园林、环卫等三个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将陆续更换为合法、正规的纯电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交管部门将对这些车辆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车牌,使用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确保做到上路车辆“人持证、车上牌”。
  8月18日晚,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需使用“合规纯电正三轮摩托车”
  《通告》明确规定: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据相关权威人士介绍,早在2021年,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中,在规定“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的同时,已经明确“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此次《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了三个行业中使用的合法合规车辆需达到“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三个要求,确保了行业用车安全可靠、性能合规、灵活机动、节能环保,能够满足窄路清扫、快递到家、城市绿化等城市末端运行的作业用车需求。
  合规车辆将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牌
  《通告》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核发号牌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通告》细化了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规定:取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允许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除从事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从事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
  据了解,目前,按照2021年《管理通告》要求,市城市管理委、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园林绿化局立足行业职责、行业需求和行业特点,已分别制定了行业用车管理办法。规范了本行业车辆和人员日常管理制度,逐人、逐车建立动态台账,实现人车绑定;明确车辆外观标识标准;建立定期交通安全教育机制、专用号牌预警防范机制,将行业用车交通违法和事故纳入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确保行业专用号牌和从业人员严把关口、严密流程、严格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用车保障城市运行和服务民生的作用。
  合规车辆11月1日起陆续上路
  为确保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及时更换合规车辆,《通告》预留了缓冲期,从《通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所涉及的几个民生服务行业可按主管部门制定的车辆管理办法对车辆进行淘汰更新,更换为合规车辆,并申请专用号牌,同时组织督促从业人员尽快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确保《通告》正式实施后做到“人持证、车上牌”。
  8月18日发布的《通告》中规定的时间节点为10月31日,而2021年《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规定的“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什么会有这个差异?据权威人士解答,在这两个月内,合规上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可与之前使用的不合规车辆共存。
  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日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这主要是为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行业提供购置合规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开展驾驶员培训的时间,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到位。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行业违规用车将陆续退出,由合规车辆逐步替补,从而保障民生服务可持续、不断链、车辆更换可操作、不仓促,确保2024年1月1日起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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