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穿法袍上访”事件:法官也是弱势群体

本站发表时间:[2015-09-08]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


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冯缤,在发现难以通过诉讼为清洁工妻子维权后,走上了上访之路。他的上访,是由诸多“搏出位”的举动组成的:穿着法袍溜进最高人民法院递状子,穿着法袍到省高院门口喊冤、拦车……他这样做,目的是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审理一起劳资纠纷(据4月15日《南方周末》)。

报道甫出,引来众多网友“围观”:一向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地位颇高、也常常接待上访对象的法官缘何成了上访者?又为何穿着只能在固定时间固定场合才能穿着的法袍以搏“出位”?

事出有因。《南方周末》报道称,2008年6月,孝感中院清退后勤工人,要他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冯缤的妻子——清洁工人胡敏拒绝签字。因为她是唯一在中院工作了10年的后勤人员。按照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法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为此,冯缤和自己的“东家”先后打了三场“官司”,然而均未达到维权预期。于是,法官冯缤选择了上访。

同行:法官也是弱势群体

看完冯缤穿着法袍上访维权的报道,北京的一位法官直言佩服冯缤的执着精神,但同时认为冯缤此举“付出的成本太高”。当记者问到他如何看待自己的法官同行这种非寻常之举成为近日关注焦点时,这位不愿具名的法官感慨说,这主要是由于大家对法官这个群体的不了解造成的,其实法官遇事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时,“法官也是弱势群体,他也会遇到其他身份的当事人一样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如起诉难,上诉难,执行难等。”

对于报道称冯缤有同事认为他“一个人在败坏全省法院法官的形象”,接受本报采访的这位法官不以为然,并认为这个论断是“轻易的、不负责任的”。因为“如果换位思考,作为个人、作为丈夫,冯缤的行为也是值得同情和可以理解的。”当然,他也认为如果强调“形象”的话,冯缤此举不可避免地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但“相关部门如果能够积极地解决法律的问题,也许也能带来法治进步的转机。”

沈岿:对法律需有必要的妥协和宽容

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非自己的研究领域,加之“媒体报道所透露的信息有限”,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更愿意从一个普通人而非法学专家的角度来解读这一事件。

沈岿教授也表示自己对冯缤坚持法律原则的精神是认同和赞许的。但他同时表称,对于冯缤的做法自己却并不赞同。“这样做是否缺乏必要的妥协、必要的宽容呢?”

沈岿继而解释说,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当初立法时未必能考虑到以后的所有现实情况,这就需要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适当考虑利益平衡,在一定程度上灵活解释、适用法律。法官遇事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时,还是应该首先去理解其他法官作出类似裁决时都考虑了哪些因素,其中有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

闹访对公平正义的正常实现极其不利

在冯缤穿法袍上访事件中,他通过诸多“搏出位”方式确实赢得了法院对其诉求的受理。虽然结果并不如其预期,但至少法院方面做出了一定程度让步。沈岿教授和上述不愿具名法官都注意到这一细节。对此,二位均表示,这也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现在社会上不少人的一种共同心态:“欲解决问题先要搏出位”,也就是俗称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沈岿教授和这名法官均认为,由于政府强调和谐稳定,社会上不良影响越大的人和事越能受到关注和重视,也就往往加速了问题的解决,这一无意中造就的“怪现状”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正常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恰恰是非常不利的。

“而解决冯缤法官一家所面临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执法者平衡利益,灵活解释、适用法律,用法律解决问题。”沈岿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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