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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小聪明”栽“大跟头” 男子酒驾后为逃避检查再次饮酒终难逃法网

本站发表时间:[2022-11-2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电视剧里的情节,酒后驾车碰上检查,当着交警的面拿出白酒喝了几口,并说“我是刚刚才喝的酒,可不是酒后驾车”……北京通州检察院用一则案例告诉大家,耍小聪明不可取。
  2022年盛夏的晚上,徐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徐某某叫了代驾把车开到了小区附近,想要在小区附近买水果后再自行将车开到小区内的停车位上。但在驾驶过程中因行车问题与刘某某发生口角,刘某某怀疑徐某某饮酒驾车便要报警。
  慌张的徐某某担心自己酒驾被抓,急忙逃离现场回到家中。
  回到家后,惶惶不安的他突然心生一计:再喝一些酒,把自己第一次饮酒的酒精含量给冲掉,就算警察来了,也可以辩称自己第一次只喝了两口,让警察无法分清自己到底是驾车前喝酒还是驾车后喝酒。
  于是,徐某某拿出家中的酒喝了起来……喝完后,徐某某再次返回现场,想继续与刘某某交涉时,被现场的民警查获。
  经抽血检测,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1.8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在检察官向其释法说理后,徐某某才意识到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二次饮酒不仅不能为自己“脱罪”,还有可能会加重对自己的处罚。
  经通州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对徐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最终徐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徐某某为自己耍“小聪明”二次饮酒悔恨不已,但世界上从来没有后悔药可吃,自己的“加戏”行为最终把自己送上了法庭……检察官提示,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对法纪尊严的践踏。酒后驾车已经犯错,二次饮酒更是错上加错!耍“小聪明”必然会栽“大跟头”,法眼难逃,等待你的将会是身陷囹圄的代价。
  法条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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