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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中间商赚差价” 蟊贼盯上自行车后自偷自卖

本站发表时间:[2022-09-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自己的自行车丢失之后,有人受到“启发”,将黑手伸向别人的自行车。而且,担心“中间商赚差价”,蟊贼还从甩开收赃者,自己到网上去卖……两人最终一同落入法网,被北京朝阳警方刑事拘留。
  “警察同志,这有人说我的车是偷来的,我现在把卖车的叫来了,请您快来还我清白……”前不久,一通报警电话打到了朝阳分局潘家园派出所,电话那头报警人说,之前自己骑车在马路上走,结果被人拦下,说车是偷来的赃车,不但扣了车,还被怀疑是偷车贼。于是,今天他就约卖车的见面,希望把车的事说清楚,还自己一个清白。
  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当事双方带回所内做进一步工作。
  经了解,报警人赵先生在两天前被一陈姓男子从马路上拦下,对方说他骑的自行车是偷来的,后双方到属地派出所反映情况,经仔细核实相关票据、车辆特征和报警记录,认定这辆车确实是之前陈先生被盗的那辆。
  赵先生傻眼了,他解释说这车是在网上购买的二手车,当时也没问对方车子的来源,只是觉得样式好,价格又合适就买了下来。
  离开派出所后,赵先生越想越生气,他感觉被卖车人骗了,于是便再次联系上回将车卖给自己的人,说还想买辆车并约定中午见面交易。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民警随即对卖家张某进行询问,开始张某矢口否认自己的偷车行径,但从其表情及时常闪烁其词的情况来看,张某的确存在作案嫌疑,于是民警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终于让张某认清了其行为的危害性,遂如实交代了其曾多次偷车的事实。原来,两年前张某曾丢过一辆自行车,谁知这次不愉快的经历却让他产生了一种侥幸心理,令他觉得现在丢车的很多,自己如果偷几辆应该不会有人发现。
  从这以后,他经常光顾停车棚,看到有不错的车子,就使用自制的工具开锁后将车骑走随后卖给之前结识的一曹姓男子。
  而曹某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依旧低价收购并将其挂到网上出售。张某学到这招后索性自己偷车自己卖,从而避免“中间商赚差价”。
  根据张某供述,民警顺藤摸瓜将曹某抓获。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曹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起获的被盗自行车也已物归原主。
  警方提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另外在网络购买二手货时请谨慎选择商品,对于那些相比同类商品来说价格格外便宜的,一定要问清楚来源。如对方表示系正常渠道购买,应要求其出示原始凭证。千万不要被“低价”误导,从而在不知不觉中成为“销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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