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平安 > 社会安全

通过网络渠道购进假货再贩卖 嫌疑人被房山警方当场抓获

本站发表时间:[2022-11-0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过网络进货,然后销售牟利……10月27日,在居民楼内,嫌疑人被北京房山警方抓获归案。
  2022年10月27日,房山分局西潞派出所会同刑侦支队,在西潞街道一居民楼内,当场将利用某网络直播平台出售假冒知名运动品牌服装的嫌疑人闫某抓获。
  房间内,堆满了各个知名运动品牌的假冒儿童服装。经警方调查,自2020年以来,该人在无任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渠道进货,并销售多种假冒的知名品牌童装。
  现场,西潞派出所民警向嫌疑人初步了解情况,并对现场起获的假冒货物进行核验。
  后经有关单位认定,警方查扣的假冒商品累计价值约15万余元。目前,闫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房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房山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切莫“知假贩假”。
  另外,在网上选购商品时,一定要选择官方店铺或是官方授权的代理商家,避免买到假货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