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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的争夺不是战场,唯爱是治愈良方——《请成为我的家人》中抚养权的法律问题

本站发表时间:[2023-08-0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高艺林
  近期,正在热播的电视剧《请成为我的家人》讲述了单身妈妈齐思乐与事业狂魔宋皓宇从各自单身带娃到走进同一屋檐下的故事。剧中两个孩子辰辰与萱萱的身世扑朔迷离,而孩子的抚养问题更是一波三折。
  联想到当下,离婚时赌气,女子如今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却遭拒绝;男子离婚多年起诉变更儿子抚养权,儿子却说更愿意跟着妈妈;无视“离婚协议”偷走女儿,这场“争夺战”何去何从;享有抚养权却“玩消失”,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新闻屡见不鲜,这些新闻的背后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和急需关爱的孩子们。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带您看剧普法:孩子永远不应成为父母婚姻的牺牲品或战利品,他们理应在呵护与关怀中成长,唯爱是治愈良方。
  确定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剧情介绍:辰辰由宋皓宇抚养,萱萱由齐思乐抚养,但是宋皓宇根据一枚胸针的线索以及DNA检测结果,认定萱萱就是宋家的孩子。为了以后方便争夺萱萱的抚养权,宋皓宇向齐思乐求婚,二人二娃组建新的家庭。
  观剧有疑:宋皓宇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选择欺骗齐思乐与其结婚的做法不仅有违婚姻的初衷,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若双方的婚姻发生意外,宋皓宇的如意算盘能实现吗?
  法官释法:离婚案件中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在判断未成年子女抚养时,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情形:1.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孩子能否健康成长、舒心生活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不仅指向物质条件,而且是综合考量的结果。2.若父母双方可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一致,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予以准许。3.针对双方父母可协商的情形,既可以协商约定由某一方直接抚养,也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4.一般而言,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但不排除特殊情况下,可由父亲直接抚养的情形。5.若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当,且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此时是否有与(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经历以及(外)祖父母是否有意愿且有能力照顾孩子,可能也会成为考虑因素之一。6.若孩子已满8周岁,则应当征求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法院会尊重子女的意见,但子女的意见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离婚后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剧情介绍:齐思乐与宋皓宇二人的婚后生活虽然也有点磕磕绊绊,但一切都在向幸福的方向发展。但好景不长,秦天告诉了齐思乐关于宋皓宇接近她的真相,齐思乐当场崩溃,并决定带着萱萱离开宋家。但在齐思乐长期精心的照顾与关怀下,辰辰早已离不开这个妈妈,也是哭着喊着闹着要找齐思乐甚至要离家出走找妈妈。
  观剧有疑:齐思乐与宋皓宇的婚姻已现裂痕,岌岌可危。若二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终要有一个归属,那孩子的抚养权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双方协商确定后,还能变更吗?
  法官释法:《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说明父母是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第一责任人,且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是无条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更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有所改变,只不过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权利由直接抚养方享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关心子女的成长。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旦确定了直接抚养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特殊情况,主要是指以下几种:1.若双方自行协商变更,法律一般不会干涉双方协商一致的抚养意见;2.若抚养孩子一方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行为、严重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另一方可主张变更直接抚养权;3.若有其他原因,孩子随原抚养人生活确实对孩子成长不利,另一方可主张变更直接抚养权。
  (外)祖父母可以直接抚养孩子吗?
  剧情介绍:全剧最大的疑团即辰辰、萱萱的身世问题终揭开云雾。原来,辰辰是宋皓宇哥哥宋皓辰的孩子,萱萱是齐思乐姐姐齐思甜的孩子,而宋皓辰与齐思甜是夫妻。辰辰、萱萱其实是一对龙凤胎,因宋皓辰、齐思甜夫妻事故去世后而分别由宋皓宇、齐思乐抚养。
  观剧有疑:若孩子的父母去世,孩子应由谁抚养?现实生活里有遇到哥哥姐姐抚养弟弟妹妹的情形,若孩子没有兄姐的情况下,(外)祖父母可以直接抚养孩子吗?
  法官释法:《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在抚养、赡养关系上,法律对祖、孙的要求不同于法律对父母、子女的要求。父母、子女间存在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而祖、孙之间一般并不存在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负有抚养义务:1.孙子女、外孙子女为未成年人。2.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死亡包括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而无力抚养,是指不能以自己的收入满足子女合理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3.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被抚养的需要。4.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有负担能力,是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扶养权人的合理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后仍有剩余。
  孩子的抚养权不是离婚时男女双方争夺输赢的谈判筹码,更不是结束一段婚姻时的累赘。抚养孩子是父母天生的责任、法定的义务,而抚养好孩子才应该成为所有父母共同一致的目标。请大家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冷静理智地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为抚养权的争夺不是战场,唯爱是治愈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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