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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四分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并研究部署落实方案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19] 来源:北京市检四分院 作者: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17日,北京市检四分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意见》,并结合市检察院部署要求讨论研究市检四分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小芹主持。

  市检四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志国就《意见》起草背景和全部内容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汇报市检四分院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建议稿)。与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讨。

  会议认为,《意见》从检察公益诉讼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各单位职责、组织保障等九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内容丰富、体系完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首都检察公益诉讼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式文件,为深入推进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也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要把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公益诉讼主责部门,要结合《民法典》学习,及时组织开展对《意见》的专题学习研究,引领全院各部门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不同平台和形式,对《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和解读,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学习了解《意见》精神、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将首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的行动指南。市检四分院作为全市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专门检察院,是承担首都公益诉讼职责的重要力量,几年间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和实践,成功办理了一批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重点案件,初步形成了具有市检四分特色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下一步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进一步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促进首都公益保护、社会治理、依法行政做出更多探索和更大贡献。

  围绕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

  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北京冬奥会、首都“两区三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市检四分院公益诉讼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首都发展良好生态环境、提升特大城市治理能力的职能作用。

  抓好专项监督,推动品牌建设

  结合高检院部署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三年专项监督活动,持续抓好铁路线下隐患专项排查、高铁外部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铁路旅客舌尖上安全专项活动、黑广播专项整治工作、永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等具有市检四分院特色的专项监督工作,推动具有首都特色的市检四分院公益诉讼品牌建设取得实效。

  充分履行职责,提升办案质效

  重点围绕大交通、物流快递等领域,加大跨区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在办案中牢固树立精准监督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的同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工作,提升办案效果。就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重点问题,有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或社会治理类建议手段,促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能力

  科学配置办案组织和办案人员,组建按公益领域划分为主的专业化办案组织,通过理论研讨、业务技能比武、观摩庭审等多种方式提升队伍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法律审查、出庭应诉、沟通协调、调查研究等综合办案能力。依托信息化手段增强线索发现、辅助办案的分析和研判能力。

  朱小芹检察长就贯彻落实《意见》和市检四分院工作方案最后强调,要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善于抢抓发展机遇,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的有力举措,作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宝贵机遇,抓紧抓好与中心工作的结合融合,争做首都地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排头兵。要树立一体化思维,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的衔接联动和各基层院、分院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三诉两支”工作格局,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要突出分院特色,加强经验总结,充分发挥好四分院作为检察官协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分会主任单位的作用,加强公益诉讼理论和实务研究。要加强工作落实,将各项任务细化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分院各部门和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 ,强化内部挖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更新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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