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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也要“防骗” 这三类骗局高发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13]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黑心微商卖口罩,下单付款即拉黑;吹嘘“保健品”能防疫,高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抵押贷款骗局,盯紧困难的中小企业……海淀法院13日发布,这三类骗局目前处于高发态势,个人和企业一定要提高警惕。

  购买防疫物资须谨慎严防网络诈骗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不法分子利用防疫物资短缺和广大群众迫切需要的心理,借机在网络、微信上谎称售卖口罩、酒精、一次性医用手套等防疫物资,不少人为了成功骗取他人信任,还从网上下载物资图片在网上发布。在成功骗取钱财后迅速将对方拉黑、删除。

  法官提醒大家,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应尽量通过药店或者正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切勿轻信个人的兜售行为;在无法确信能够收到所购物品前,不要将货款直接转入卖方个人账户。此外,留好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报警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在防疫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并受到刑事处罚。

  保健品并非防疫药物警惕虚假宣传

  除了防疫物资,保健品诈骗也开始搭上了新冠肺炎的“便车”——在产品介绍中除了“老套”的能调节血压、治疗冠心病、预防肝硬化等疗效,还特别加注“对新冠肺炎疗效很好”,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

  法官提醒大家,我国法律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因此,如果商家对保健品作了具有治疗众多疾病的描述,便构成虚假宣传。

  依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提起三倍赔偿。

  无抵押消费贷藏风险谨防网贷圈套

  除了个人,疫情期间,不少中小企业也面临着无法正常营业、入不敷出的困境。一些骗子利用人们急需资金的心理,以“低利息、高额度、快速到账”为诱饵发布虚假贷款信息,得知贷款人有贷款需求后,便以各种借口在放贷之前找贷款人索要手续费、保证金或者让贷款人先打一部分钱以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等,引诱贷款人上当。

  法官提醒,切勿轻信网络贷款信息,如有贷款需求,选择银行等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降低风险。预付手续费、保证金等要求都是不符合贷款规定的,如果对方要求事先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时,要特别警惕。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了私利铤而走险,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