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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李可乐》中,滑雪场是否该对事故进行赔偿?

本站发表时间:[2023-12-2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文/董振杰 通讯员/李玉宇
  近期,一部“催泪炸弹”《再见,李可乐》在影院上映,影片讲述了本来幸福的李妍一家三口,因为父亲的突然离世而生活变得灰暗,一只可爱的小狗出现在李妍母女的生活中,给她们带去了爱和温暖的故事。
  电影中,为了完成女儿高三前的小小心愿,父亲李博宇决心带着李妍远赴阿勒泰滑雪,却在滑雪中出了意外陷入昏迷,李妍的妈妈不得已作出了放弃治疗的决定。李博宇的遭遇给亲人带来了痛苦,滑雪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跟随北京海淀法院法官一起来看。
  滑雪场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对滑雪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情况进行告知和安全警示;对滑雪场的场地和设施设置安全保障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配备工作人员在场地巡逻,排除潜在的危险因素,有效疏导不同水平的滑雪者,配备医务人员对伤者进行基本的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第三人对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风险或在侵权发生时减少损害程度等。在发生滑雪事故后,滑雪者认为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滑雪者应对其主张进行初步举证,滑雪场如认为其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亦应当进行举证。
  海淀法院法官提示:李妍一家可以要求滑雪场对李博宇的死进行赔偿,法院是否支持取决于李妍方提供的证据证明滑雪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没有设置明显的障碍物提醒标志和安全警告,或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清理障碍物,或人为设置的练习障碍物危险度过高等。滑雪场也可以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以李妍滑雪时戴耳机等事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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