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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推进行政案件一站式解决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鸿浩 周孟伟

  当案件起诉到法院,应整合利用多方资源,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协调联动工作体系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共同体,推进行政案件一站式解决。

  “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次视察北京、五次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部署,是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治理“大城市病”、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求,也是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重大举措。行政审判工作既是助推政府提升执法水平的关键要素,又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法治环节,对于首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意义重大。

  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和北京市首批整建制改革试点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托管辖职能,审理跨地区重大民商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在特殊案件的审判方面积累了自己的优势。特别是该院集中受理以北京市16个区政府为被告及北京市政府复议维持案件之后,在北京市范围内实现了区政府被诉一审行政案件的统一审理和裁判。“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涉及北京市、区、街道乡镇等各级行政机关的相关执法工作,区政府作为其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的重要推动者,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成为相关行政争议的中心。该院努力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警示作用,通过指引规范首都市辖各区政府的行政行为,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升了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

  自北京“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及专项行动案件近3000件,占该院同期受理一审行政案件的60%以上,其中包括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腾退、要求区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多类纠纷,涉及首都新机场建设、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城市公共轨道交通建设等多项北京市重点项目。此类案件的妥善处置,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和首都地区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在审理涉“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案件时,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诉前、诉中、诉后”三个关键节点为抓手,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保障全市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首先是诉前强化风险防范。作为审判机关,主动参与专项执法行动的合法性论证,对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对症下药帮助解决相关疑难法律问题,通过提升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或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注重围绕专项行动开展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专项调研,及时总结提炼司法审查中的常见问题和经典案例要旨,选派资深法官出席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讲法并释法答疑,提示常见法律风险点,增强区域整体法治水平。自建院以来,该院曾多次主动组织或者积极参与“疏解整治促提升”、拆除违法建设、首都城市建设、规划专项执法等主题的工作座谈会,为行政机关推动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咨询意见;累计选派资深行政法官30余人次列席各区政府常务会议、市直机关办公会议等进行会前讲法和专题培训,受众已达4000余人。诉前风险防范的另一个重点是审前的纠纷化解。当案件起诉到法院尚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时,主动开展矛盾纠纷初步化解。在立案阶段引入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利用立案庭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诉求、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条件,整合利用多方资源,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协调联动工作体系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共同体,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在立案阶段的有效化解。

  其次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快审理速度。从全院层面缩短案件“立”“审”“结”周期,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主动提速,尽可能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既没有影响专项行动的推进速度,又有利于及时高效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该院相关行政案件平均审理用时维持在3个月左右,远短于法定审限要求,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在审理涉及“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重点案件时,优化办理模式,通过案件的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将案情简单、法律适用争议小的案件纳入速裁程序,快速审理;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启动大要案审理机制,通过选派资深专业法官做承办人、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化解疑难法律适用问题,保证案件审理的优质高效。

  最后,在结案后进行跟踪回访,深化审判效果。在充分考虑个案审理过程中类案导向功能的基础上,追踪同案的审理结果,坚持同案同判,从而统一裁判尺度,为行政机关提供明确和统一的法律指引。充分发挥个案审理的效果,透过个案,积极发现行政争议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总结司法建议,指明专项行动中的不规范做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落实,从而实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追踪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成果,通过定期发布行政审判年度报告的方式对行政机关改进执法和应诉工作的情况予以持续关注,指出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通过定期公开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的方式总结裁判要旨,指导行政机关今后的工作。

  “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展涉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法院应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总结以往审判经验、立足当前争议化解、面向未来发展稳定,积极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一是梳理过往类案办理经验,助推政府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审理大量涉及专项行动案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审判规律,形成类案审理规则和裁判指引,同时加强成果转化,形成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等工作的意见建议,从行政审判的视角提前研判可能面临的执法风险、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应诉中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规避法律风险、提升执法能力的措施,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拓展行政机关旁听庭审的范围及时机,用好案件庭审这一鲜活的法治现场教育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盯紧一线执法人员这一“普遍多数”,切实推动行政机关决策方式和执法方式的转变,实现了区政府负责人出庭覆盖率100%,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100%。

  二是专注当下案件办理细节,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履职,详细查访事件背景,关切争讼双方实际困难,细致观察双方诉求,分析双方心理预期,为案件审理奠定基础。全面摸清案情,准确判断行政协调的最佳时机,适时将矛盾纠纷导入实质解决渠道。坚持依法协调原则,通过直接磋商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积极促成各方向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靠近,着重引导双方关注协调方案本身,合理安排调解进度。

  三是面向未来延伸职能,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一方面,通过该院的司法服务办公室,统筹对接两级政府法制部门等,打造司法与行政互动的“隔离墙”,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到各区政府法制部门巡回座谈遍访的方式,收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难题,然后对症下药帮助解决各区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相关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超前预防行政争议发生的相关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创新行政审判年度总报告、分报告及典型案例分层发布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功能作用,在整体发布行政案件年度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创新发布针对每个区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分报告,通报各区涉诉情况,为各区依法行政提供个性化“体检表”,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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