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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区”不应成了“无人管”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1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巩宸宇

  近日,有游客投诉甘肃敦煌的公厕建在沙土上,开车靠近陷入沙中,只能出高价拖车费。9月15日,甘肃省敦煌市外宣办官方微博@敦煌发布,涉嫌强迫交易犯罪的5名嫌疑人已被抓获,其中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9月15日澎湃新闻)。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涉嫌犯罪被抓获的5名嫌疑人终究还是在茫茫大漠中落入“法网”。据通报,早在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邸某儒就在当地经营沙漠越野基地,修建厕所、蒙古包等设施,待路过车辆驶入路边厕所前松软沙地被困后,便借机强行索要拖车费,并阻止他人救援。谁能想到路边供人方便的公厕竟是专坑游客的陷阱。邸某儒等人强要拖车费的“小算盘”,看似精打细算,却怎么也没算到违背诚信经营良知和违反守法经营规范的成本会如此高昂。

  媒体报道,“陷阱公厕”位于215国道敦煌境内。215国道是敦煌通往甘肃阿克塞、青海的唯一通道,沿途多为茫茫戈壁。这让笔者想到一部2013年的电影《无人区》。电影的背景也是在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漠,只不过影片中加油被宰的桥段在现实中变成了高价拖车。

  为什么戈壁荒漠会为“宰客者”所钟爱?其一,服务是硬通货,不怕你不买就怕你不来,一旦来了就会掉入陷阱,只能乖乖认宰;其二,天高皇帝远,监管和执法力量难以跟上,违法成本相比违法收益,九牛一毛;其三,明哲保身,戈壁荒漠里即使明知被宰,多数人还是选择忍气吞声,图个平安。

  莫非此事无解?非也!

  旅游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可见,地方政府应当对旅游沿线的服务保障做好规划,统筹调度资源保障好游客的基本需求,对于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也应当做好监管和投诉处理。从新闻报道来看,一方面,邸某儒等人的“陷阱公厕”屡试不爽,暴露沿途旅游服务保障不完善,导致宰客事件频发;另一方面,邸某儒等人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从事强迫交易行为,暴露相关监管效果不显,投诉处理效果不佳。

  笔者以为,在信息化如此发达、法治日益完善的今天,“无人区”不应成了“无人管”。客观上对戈壁荒漠上的旅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执法确实会增加很大人力成本,但这完全可以通过加强企业源头审核、畅通举报途径、完善举报处理体系、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违法成本等法治手段来解决。旅游问题关乎当地经济、治安、文化、法治、宣传……不是简单的行业性问题,而是反映地方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试金石”,更是考验一个地区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的“放大镜”。

  既然发现了问题就要坦然面对,认真改正。敦煌市在此事件中的果断处置和举一反三值得点赞。相信法治的光明必将照亮大漠戈壁上的种种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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