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些野生动物不能当宠物
4月9日记者从北京海淀警方获悉,凤凰岭森林公安派出所抓获刑拘了两名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查获了1只橘冠凤头鹦鹉、2只亚达伯拉象龟和1只苏卡达陆龟。警方告诫:上述野生动物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禁止出售、收购,不得随意将之作为宠物。
现在,养龟养蛇养蜥蜴成了不少宠物爱好者的新玩法,而有些人不知道,这些动物中有很多是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收购。
3月24日,接举报线索后,海淀分局凤凰岭森林公安派出所在刑侦支队的指导下,抓获两名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嫌疑人,查获橘冠凤头鹦鹉1只、亚达伯拉象龟2只、苏卡达陆龟1只。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4只野生动物,其中1只橘冠凤头鹦鹉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被核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亚达伯拉象龟和1只苏卡达陆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唐某、李某对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野生动物已送至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