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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撤销监护人资格!

本站发表时间:[2024-04-08] 来源:丰台检察 作者:
  2023年,在丰台区儿童福利院举办的六一联欢活动上,冬冬的表演赢得了大家阵阵掌声,活泼开朗的他自从来到福利院,就一直等待着服刑的父亲出狱后将自己接回家,但经过漫长的等待,却始终没等来与父亲的团圆。
  早在2012年冬冬出生前,其父母已经离婚,双方约定冬冬由父亲抚养。但不久后,冬冬的父亲就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冬冬自小由爷爷抚养,爷爷去世后,因父亲仍在服刑、母亲患有重大疾病,冬冬一时间便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此时,民政部门迅速落实临时监护的法定职责,将冬冬转由区儿童福利院抚养照料。
  2020年,到了父亲出狱的日子,本应与冬冬团聚的他却不见踪影。
  原来,服刑出狱的父亲并没有将冬冬接回家,而是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为了帮助冬冬回归家庭,丰台区民政局与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引导其父亲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并为父子二人办理低保、争取补贴。国家的政策补贴到位了,冬冬的父亲却仍然拒绝接回他,导致尚未成年的冬冬始终不能回家,至今仍在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内接受生活照料和临时监护。
  丰台区检察院认为,冬冬父亲被羁押、服刑期间被迫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由民政局落实临时监护职责,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但服刑期满后,其在客观上具有监护能力,却仍将冬冬遗弃于福利院长达两年半之久,经多次劝导仍拒绝履行监护职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冬冬母亲自他出生后就未对其履行过监护职责,在其身处福利院期间未有过探望,与冬冬之间关系情感淡薄,处于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状态,致使冬冬处于危困状态,亦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丰台区检察院多方协调后,由区民政局提出撤销冬冬父母监护人资格的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助冬冬依法获得有效监护。同时,考虑到其父亲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冬冬遗弃在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内,亦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故丰台区检察院同步向区公安分局移送行政处罚线索。
  2023年12月,法院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撤销了冬冬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丰台区民政局为冬冬的监护人。同日,区公安分局作出给予冬冬父亲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经过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的一系列工作,冬冬已在民政部门监护之下获得了稳定的生活。检察机关通过多方协同履职,守护着冬冬的童年,共同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环境。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孩子,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但部分父母不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甚至遗弃未成年人,将面临被剥夺监护人资格、行政处罚等后果,甚至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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