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说案 > 以案说法

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膨胀”的保姆

本站发表时间:[2019-03-14]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雇佣保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但“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稍不留神就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财物上的损失。

  案例回顾

  “我待她像对自己的亲人一样,家人旅游带着她,好吃的也想着她,没想到她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我太寒心了”,82岁的何奶奶悲伤的对办案人员讲。

  原来在2015年时,何奶奶的外孙女送给何奶奶一个金手镯,价值15000余元,何奶奶非常喜欢,爱不释手。突然有一天,保姆马某辞职了,回到了河北老家,眼看其女儿就要结婚了,家里没有准备特殊的嫁妆,马某便对自己女儿讲:“我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手镯,你自己留着戴吧”,马某女儿收到手镯后便将其进行典当,典当行支付了12000余元。何奶奶家人觉得蹊跷,马某干的好好的,为什么要选择离开,况且手镯不见了还是马某第一个发现的,越想越奇怪,后来家人报警。

  马某在从河北回来进京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原来何奶奶的手镯的确是被马某偷走,在给何奶奶摘手套时,趁机将手镯占为己有,锁在自己的储物箱中。

  本案中,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示

  Tips

  1.知人方用,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雇请保姆,掌握保姆的真实情况;

  2.妥善保管好自家的贵重物品,不存放大量现金,不给他人可乘之机;

  3.注意处理好与保姆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善待保姆;

  4.如确实发现家中被偷盗,要立即报警。


[供稿单位:北京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