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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别开车,当心被“碰瓷”!

本站发表时间:[2019-09-20] 来源:京检在线 作者: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席间贪杯,路上添‘悲’”,像这样的警示标语在道路上几乎随处可见。但酒壮怂人胆,仍有胆儿大的酒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殊不知,他们躲得过交通警察的查处,却躲不开“碰瓷党”的套路。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酒驾碰瓷”案。

  案件回顾

  2019年3月的一天深夜,吴某与朋友聚餐,酒酣饭饱之后独自驾车回家,路上因车身晃悠且有逆行行为,引起了王某等人的注意。王某笃定吴某是酒后驾车,便伺机“碰瓷”意图敲诈,但因自己及同车人均无驾照,便一边尾随吴某的车辆,一边打电话叫来了持有驾照的朋友朱某。之后王某换乘朱某所驾车辆,继续尾随朱某,期间多次寻找机会意图撞击吴某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终于在吴某行驶至大兴区黄村镇芦求路周村路口附近时,王某指示朱某“成功”撞击吴某车辆制造了追尾事故。之后王某以酒驾为由,向吴某索要2万元人民币。吴某称身上没钱,让王某跟其回村取钱。在回村路上,吴某意图甩掉王某,王某见自行索财无望遂报警。民警到现场后,王某隐瞒自己故意“碰瓷儿”的事实,谎称事故是因吴某酒驾且强行并线所致,因被民警识破而案发。后吴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和朱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检察官提示

  酒后驾驶行为不仅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而且也给“碰瓷党”成功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在该类案件中,“碰瓷党”往往笃定了酒司机不敢报警、想要息事宁人的心理,进而借机敲诈。而大多数酒司机则因自己违法在先,敢怒不敢言,为免受牢狱之苦,只能哑巴吃黄连,乖乖掏出不菲的赔偿费用。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驾驶员,“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务必警钟长鸣。只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才能从源头上切断“酒驾碰瓷”案的发生。同时,广大市民也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遇到“碰瓷党”一定要及时报警,寻求警方帮助,避免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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