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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非法行医至少将被罚10万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本市查处首案

本站发表时间:[2020-06-09]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本市近日在通州区宋庄镇查处新法实施后非法行医首案。记者昨天从市卫生监督机构获悉,无证行医的杨某将面临至少10万元处罚,处罚总金额是过去的近4倍。

  杨某父亲就曾因为无证行医被处罚。今年4月,通州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队员前往宋庄镇某村,给杨某的父亲送达处罚决定书,发现同样无证行医的杨某正在给人拔牙。执法人员当场叫停。由于当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尚未实施,经过核实,当天是杨某第一天行医,卫生监督机构只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其罚款1000元,并没收行医设备。

  随后,杨某将诊所搬到另一个村,迅速购置了牙椅等设备,重操旧业。近日,接村民举报,通州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队员迅速赶到该诊所,杨某刚刚结束了一单生意,现场摆放着一台牙椅、一台消毒柜,以及若干药品和口腔诊疗器械,地面上则是使用后的注射器和带血渍的纱布棉球。

  接受执法询问时,杨某又耍起赖,称“刚开张”。执法队员发现了两个小本,一本记录着前来“看病”的患者信息,另一本上记录着杨某开出的收费明细。原来,杨某早在4月23日就重操旧业,“距离他上次被处罚不到1个星期。”执法队员说,经初步核算,杨某实际已经收取费用近1.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今年6月1日起实施,依据该法,杨某的违法行为可被处以违法所得5至20倍的罚款,这意味着杨某至少面临10万元的罚款。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副所长刘劲松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在保障公众依法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对各类损害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了惩治力度,有力震慑了违法者。下一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依照该法“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首都市民健康权益,维护首都医疗市场合法秩序。同时也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让非法行医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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