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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机关迅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检察管理监督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20-02-14] 来源:京检在线 作者:

  原标题:北京市检察机关迅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检察管理监督工作 全力保障检察办案和检察服务平稳有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落实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二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门)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案件管理,优化检察服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办案和检察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

  压实责任,强化防控意识,统筹全市力量做好疫情防控

  充分认识到检察管理监督部门是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是特殊时期服务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和首都群众的重要抓手。

  抓好组织落实。市检察院第十二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门)第一时间召开微信视频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指示,下发条线通知,及时传达高检院和市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动员、周密安排、强化指导,各级院检察管理监督部门积极响应、步调一致、尽责担当,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强化重点区域疫情防控。为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增配防控设施,全市各级院均及时购置消毒水、消毒柜、消毒灯等安防设备,对安检区、接待大厅和案件卷宗、设备等场所、物品作相应消毒处理。市检一分院和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对重点区域防控工作实地检查,市检第二、三、四分院和密云区检察院、平谷区检察院主管院领导逐项落实防控要求用实际行动抓好疫情防控。

  

图为房山区检察院主管院领导检查重点区域消毒防控,密云区检察院主管院领导检查检察服务接待通道

  加强人员防护。要求进入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和进入案件管理中心大厅、律师阅卷室的所有人员都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确保窗口人员防护到位。西城区检察院制作了《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体温登记本》,确保每人体温可追溯,为疫情防控提供研判素材。

  

图为市检一分院安排专人负责案件分配和送案,西城区检察院安排专人值守案件管理中心,朝阳区检察院对收到的卷宗进行消毒,怀柔区检察院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防控效果。充分运用信息化、高科技手段和设备,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和检察服务的顺利开展。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网上检察服务中心服务首都群众,延长在线视频接访时长,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服务两不误。房山区检察院、顺义区检察院、大兴区检察院等院主动适应疫情防控要求,运用远程提讯、互联网开庭的方式办理案件,避免人员交叉传染,落实防控要求。朝阳区检察院、房山区检察院运用云柜系统接收、发放案件材料。朝阳区检察院发挥律师自助阅卷一体机的优势,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图为市检四分院开展网上流程检控,律师在朝阳区检察院使用自助阅卷一体机,丰台区检察院技术人员保障远程提讯,密云区检察院运用远程提讯

  二、

  坚持服务宗旨,全力以赴,持续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产品

  认真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和市委“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群众接待、律师接待和信息公开等职责,依法化解矛盾,切实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及时公告引导。及时发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和视频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北京检察“线上+线下”满足群众诉求操作指引》,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服务渠道,引导群众运用来信、网络、电话和视频等方式表达诉求。全市各级院及时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接待工作引导。

  加强三级联动。统筹调度全市三级院检察服务力量,打好疫情防控整体仗。实行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服务相关工作周报制度,要求各级院对来访群众、律师做好登记,遇有问题和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院,做到特殊时期联动联防,特殊情况协同应对。市检二分院、朝阳区检察院、昌平区检察院、大兴区检察院等院反映因人员隔离等原因无法实现电子卷宗扫描制作,如何进行律师阅卷,市检察院研究后及时进行指导,妥善解决。

  主动告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时发布、更新全市各级院律师服务人员姓名、电话,统一排查已预约阅卷律师情况,对于因疫情防控、假期延长等原因延期阅卷的,督促各级院逐一电话联系律师告知延期阅卷事宜,并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明确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阅卷的律师,应优先安排阅卷,落实专人处理预约阅卷事宜,保障其阅卷权,1月30日至2月6日,朝阳区检察院、大兴区检察院、东城区检察院和海淀区检察院分别实地接待律师阅卷21件、10件、6件和5件。

  统筹安排人员,优先保障检察服务岗位。各级院打破原有的岗位分工,灵活调配人员,把能够到岗上班的人员充实到检察服务一线,避免因人员隔离带来的人手相对不足问题影响检察服务。市检察院坚持做好24小时人工值守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西城区检察院、昌平区检察院、顺义区检察院等院优先保障检察服务大厅电话接听力量,通过电话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1月24日至2月6日,全市各级检察院接听群众电话843个。

  图为东城区检察院、顺义区检察院、怀柔区检察院、密云区检察院检察人员接听检察服务热线电话

  坚决落实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工作要求。全市各级院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办理好每一件群众来访事项,全面落实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院结合区域特点,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网络、来电和视频,疫情防控面前做到检察服务不打折扣、不掉链子。1月30日至2月6日,全市各级院共办理群众来信300余件、网络诉求1187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诉求有人办、马上办。

  三、

  协调联动,全力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顺利开展

  把牢法律底线,提前预警,保障检察环节依法办案。1月24日至2月6日,全市检察管理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808件5231册;开展流程监控332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件。

  抓好统筹协调,确保办案依法规范。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摸清春节假期延长和疫情防控期间必须移送检察机关的报捕、移诉、延押等案件底数,做好案件受理移送准备工作。提前与各单位取得联系,统筹安排案件移送时间和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依法规范受理。同时,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察管理监督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梳理并提醒本院业务部门因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案件情况,配合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确保案件依法按期办结。

  抓好管理服务,确保实现“一步到位”。结合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办案实际和检察官在岗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案件分配规则,提前一步服务检察官办案。同时,积极做好前期联络,提前了解案情和案件信息,做好案件受理、电子卷宗扫描制作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等准备工作,提高案件受理、流转效率,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

  抓好涉疫案件,确保做到“三个当日”。全市各级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对涉及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涉疫案件,提前介入、重点关注,及时规范做好涉疫案件的受理、流转和送案,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抓好分析研判,确保决策服务到位。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问题或举报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各级院在规范记录的同时,均及时通报辖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对特殊时期检察业务运行的分析研判,对涉疫情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梳理汇总,为服务领导决策、参与疫情防控时期“平安北京”建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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