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推荐列表

怀柔法院:“醉驾”涉案,男司机几乎占了九成九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20]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张蕾
  怀柔法院今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对2017年至2019年间该院受理的125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通报内容,125起案件中,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未有宣告缓刑的情况。有89起案件系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了醉驾行为,占比高达71.2%。
  怀柔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惩治、预防作用明显,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依然是较为高发的犯罪类型之一。
  2017至2019年,怀柔法院共受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125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4.2%。三年来受案数量整体波动不大,稍有上升趋势。从车型看,小客车有103起,摩托车21起,还有1起是货车。
  涉案的125名被告人中,有24人醉酒程度高达每百毫升200毫克以上。从被告人性别看,125人中女司机仅有2人,其余123人均为男司机。从醉驾司机的年龄、学历、职业看,30岁至49岁之间有81人,占比达到64 。8%。
  从处理结果看,12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未有宣告缓刑的情况。主刑为1至5个月的拘役,附加刑为1000至5000元的并处罚金。
  从醉驾发现的过程看,125起案件中,有89起系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驾驶人系醉驾;交警例行检查时发现的有35起;处理其他纠纷时查获的有1起。
  案发时间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大部分发生在晚上。案发时间在晚7点至12点的案件,占比66.7%;凌晨12点至5点的,占比33.3%。
  据介绍,“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与“劝酒”“拼酒”等饮酒习俗、淡薄的“醉驾”法律意识及“不会出事、技术高超”等侥幸心理密不可分。
  为有效防范“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发生,怀柔法院建议,强化法治宣传,确立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开展“定制式”“联合式”普法;倡导积极健康的酒文化,逐步改变劝酒、派酒等不良风俗习惯;加强综合共治,倡议用人单位加入“醉驾”教育并纳入考核内容,倡导街乡建立文明驾车公约。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