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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做个法官有多难

本站发表时间:[2019-09-12]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

  俗语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想说不当法官不知法官难。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半年时间了,尽管半年的时间里因为身兼内勤一职,自己所办理的案件与其他初任法官比起来少了很少,但是就是在审理这些案子的时候也是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让我不得不感慨,做个法官好难,不仅要付出辛苦还要拥有智慧。

  在短短的半年审案时间里,我竟然有这样一个想法——那就是法官一定要有“侦探”的头脑,也许大家初听起来更像是玩笑话,但是回想一下自己所办理的案件后一定会和我得出同样的结论,做法官不仅要与当事人斗智斗勇,从其言行中窥探个中原由,还要心细如针,认真观察、倾听当事人的一言一行,否则很容易被当事人有意或无意的带入误区而无法自拔。

  大家都说物业的案子简单,起初我也这么认为,谁知在接手一个案件后却体会到个中别样的滋味。这也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不交费的案件,开庭过程中规中矩,双方针对争议焦点阐述了各自的观点,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偶尔听个别业主说句“物业公司被转让了”的话,由于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书面合同,我并没有在意,只当是业主道听途说而已。原告更是拿出二中院曾经的判决来证明自己的主体适格。真可谓是证据确凿!由于双方争议较大,调解未能成功。我只能制作判决。然而在写判决的过程中,我才发现,原告起诉要求的年份是不同的,有的要求的是2009年、2010年的,有的则是要求2007年至2010年的,面对疑惑我重新审视了合同,此时才发现合同是2009年才签订的,并不包括2007年、2008年,更离谱的是原告提交的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是2007年12月。公司在2007年12月才成立,那原告为何还要主张2007年的物业费呢?我立即与原告代理人打电话,让其解释原因,其答曰:系业主狡辩,提供服务的始终是原告,并说有向上级请示及审批的文件,及二中院的判决,下次开庭时会提交。在嘱咐其下次开庭时将证据交来后,我也只能怏怏作罢。然而我在审理原告起诉的另一个案子后,无意中向其问了一个被告的下落等情况,原告告之被告一直在家居住,在2009年就起诉过他,他还出过庭。待我回去在审判系统中将该判决调出来一看,顿时傻眼,原来该判决中已经认定2007年、2008年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另一个公司。

  为了查明事实,我没有再与物业公司联系,而是到工商局对这个公司与原告的主体身份进行了查询,在确定二者系独立法人,且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后,我又拨通了原告的电话,将情况说明,原告此时才向我解释:是由于企业改制的原因重新设立了一个公司,原来的公司也存在只是不再经营物业服务了。问其开庭的时候询问时为何隐瞒该问题,其答曰:提供服务的虽然是两个公司但是都是一套人马,为了省事就一并起诉了。真是气煞我也!

  当然,原告的此种行为虽然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案件审理时间的拖延,但是经过耐心细致的审核其实是可以查清的,法官也只是多辛苦下而已。然而在与被告的接触中则更是花样百出,让人哭笑不得。某次,通知被告来领手续,家中一个孩子接的电话,让其家中大人接电话,他说好,电话中隐隐有人问孩子“谁啊”,一会儿的功夫这个小孩又拿起电话怯怯地告诉我们:“我爸不在家”。 唉,为了躲避诉讼让孩子说谎,何其可悲也!另有一个租赁的案子,在刚分到手时看到原告提供的被告书写的欠条,觉得该案很简单,将被告传到法院领取手续时,被告还说就这么点钱啊,回头我给他让他撤诉,本以为此案会以撤诉结案,或者是调解,没想到开庭那天,被告却矢口否认自己曾经租过原告的东西,更是不同意给付原告欠款,而且还列举出种种理由,并称实际租赁的另有其人,本想能一次开庭调撤的案件,却意外横生枝节。

  经过这半年的办案过程真让我见识颇多,人不再是你认为的那种人,事也不再是你认为的那件事,有时会突然失去方向,难道诉讼中说实话就那么难吗?但是后来转念一想,对自己不利的话又有几个愿意说呢?忽然间,释然了。虽然我无法阻止别人说谎,但我可以通过自己的细心、智慧去甄别谎言。所以我在接手每一个案件时都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深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掉入某些陷阱中。这也许就是法官与书记员的区别吧,未做法官之前我可以不懂就向师傅问,找不到人了,将卷宗放在师傅面前,案子的难易对我没有概念,思考的也并不很多。然而做了法官却完全不一样,当我的书记员问我,某某当事人说他不来时、某某当事人找不到时、某某案子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去建委时,我突然觉得肩上的担子重了起来,我才意识到现在我是一名法官,所有与案子有关的事情都要由我来解决,在我这个审判组内,起到主心骨的已经是我这个有了新身份的法官了。渐渐的学会了找到自己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不会就去请教、不懂就去问,把握不准就去其请示。

  每当自己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识破当事人的谎言时,自己都会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现在做一名法官真的需要具有多方面的才能,理论知识要扎实,实践经验要丰富,群众工作要会做,而且还要具有“侦探”的头脑,好一个锻炼人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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