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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检察院就一起医保诈骗案举行公开听证

本站发表时间:[2023-07-21] 来源:怀柔检察 作者:
  “感谢检察机关拟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并向身边亲友积极宣传欺诈骗保的违法性。”7月18日下午怀柔区检察院就一起医保诈骗案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最后陈述时说道。
  2022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父亲去世,因其父亲的医保全额报销,孙某某出于“贪小便宜”心理,趁其父亲的医保卡尚能使用,于2022年12月28日至30日间,使用其父亲的医保卡前往多家医疗机构为自己开取药物,骗取医保基金5900余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涉嫌诈骗罪。
  该案系怀柔区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怀柔区检察院办理的首起案件。亲属利用已亡人员的医保卡就医开药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不在少数,该种行为不仅违法,更可能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维护广大群众健康利益的重要支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此次听证由怀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泽锋亲自主持。听证会特邀北京市人民监督员、北京雁栖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明杰,北京市人民监督员、北京振铎律师事务所主任孙芳芳,怀柔区政协委员、怀柔区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科科长张洪侠参加。
  听证会围绕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的犯罪行为有无起诉必要性展开。承办检察官详细阐释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依据。犯罪嫌疑人当场认罪悔罪,希望能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害单位北京市怀柔区医疗保障局以及侦查机关负责同志均充分表达了意见。三名听证员围绕听证焦点,在全面了解案情基础上,进行讨论、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赔医保基金损失,拟做不起诉处理的意见,既彰显了司法的威严,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2023年7月19日,怀柔区检察院在全面审查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次听证会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重要体现,让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进行”,既保证了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也保障了社会各界“零距离”行使监督权、参与权、表达权。下一步,怀柔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听证工作力度,将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主动纳入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在“全面监督、全员参与”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让公众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了解检察机关,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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