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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出台十项工作机制统一裁判尺度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与辖区法院审判业务交流、发挥好中级法院二审终审、定分止争的职能作用,共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副中心建设,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服务辖区法院 统一裁判尺度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十项工作机制》。5月16日下午,该院召开辖区法院座谈交流会,就该机制征求了辖区法院的意见建议,朝阳、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密云等辖区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三中院一直关注审级关系、服务辖区、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沟通交流等问题,此次座谈会既是一次听取意见会,也是一次两级法院共话发展,共同为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的交流会。三中院结合区位特点,想办法、出实招,研究制定了十项工作机制,服务辖区法院,统一裁判尺度,以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建立健全一、二审法院沟通交流机制。探索一、二审法院审判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打通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法院交流座谈会,听取辖区法院的意见建议。

  建立完善发改案件沟通机制。针对二审发回改判案件进行总结,指明一审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发回重审的案件,公开释明具体理由。二审发回重审后再次上诉的案件,原则上由原二审承办法官继续承办。

  探索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刚性约束机制。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注重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对于存在法律适用争议或者“类案不同判”可能的案件,制作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报告,避免出现裁判冲突。

  健全法官会议成果转化机制。强化法官会议类案研判功能,加强法官会议研讨案件结论的总结提炼,对具有普适性、已达成共识的问题形成专业法官会议纪要,及时通报辖区法院,作为今后类似案件裁判的重要参考。

  建立完善类型化案件审判指引机制。在征求各辖区法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逐步出台覆盖刑事、民事等各业务领域的类型化案件审判指引,并定期修订更新,统一法官的裁判思路和法律适用。

  健全二审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每年组织评选年度民事、商事、刑事、综合优秀典型案例,供辖区法院参考借鉴。评选并发布季度、年度优秀裁判文书,充分发挥优秀裁判文书的示范作用。

  建立业务研讨交流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召开刑事、民事、行政、审监等各审判业务口工作交流座谈会一次,适时邀请辖区法院进行专题业务研讨、合作开展课题调研,对拟出台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征求辖区法院意见,助力两级法院就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形成共识。

  建立院庭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院、庭长每年至少2次主动到基层法院各对口业务部门进行调研,针对辖区法院实务疑难问题,以及争议较大、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重点领域进行摸底,掌握下一阶段审判监督和调查研究的工作重点。

  建立业务培训交流机制。根据辖区法院需要,定期选派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资深法官到基层授课。邀请辖区法院法官到三中院参加业务培训,或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实现培训资源在辖区法院全面共享。

  建立人才培养交流机制。通过法官遴选、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人员交流,促进一、二审法官业务交流和思想交流,分享办案经验、统一审判思路。


[供稿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