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在五年的时间里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五年之前,三人虽同父异母确彼此照料,五年中,姐弟二人却因房子和智力残疾的弟弟而针锋相对,最终二人在执行局的谈话室里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在这起案件中,法官执行完毕的并不仅仅是案件本身,更是通过这个执行案件,挽救了三人的亲情。
本案是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原告杨杰与被告张强系同母异父的兄弟,杨杰自幼患智力残疾,具有癫痫、银屑病等一系列生理疾病,岁年近半百,但婚育。杨杰父母去世后,张强一直掌控杨杰的残疾证及最低生活保障,但怠于照管杨杰的日常生活。2011年3月,杨杰母亲死后留下的房屋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张强在拆迁之际以监护人身份侵占杨杰的拆迁利益,导致杨杰生活无着落。2011年4月,杨杰同父异母的姐姐张丽几次见弟弟无人照料,遂将杨杰接到家中,并承担了为杨杰看病就医、扶助生活的责任。后经法院判决,确认杨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丽为杨杰的监护人。2013年7月,杨杰、张丽以共有物分割纠纷为由,将张强诉至法院,后经法院查明审理,判决张强于判决生效期7日内给付原告杨杰房屋拆迁补偿款78万元。
【五年执行案件,为何推进缓慢】
判决生效后,杨杰于2015年9月第一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王磊对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统查,并积极联系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谈话。谈话中王磊法官了解到,张强与张丽姐弟之间矛盾重重,这让张强觉得姐姐张丽接走杨杰,是想通过弟弟获取拆迁利益,于是不愿履行文书义务。而姐姐张丽则说,自从2009年母亲去世后,张强不仅对残疾弟弟不管不顾,还动则打骂。更令人气愤的是,继父留下来的一套祖屋,拆迁后一共分得了四套拆迁房和每人十几万元的拆迁款,但弟弟杨杰名下却什么也没有,这让残疾弟弟居无定所,老无所养。姐弟之间互相怨怼,执行难以推进。
王磊法官立即对张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张强名下的拆迁房因还未落实到户,一家五口挤在一套五六十平米的拆迁房里,而张强仅靠每月三千多元钱的退休金度日,难以支付七十多万元的执行款。而如果强制执行,张强与张丽之间的亲情将更加僵化。为了缓解姐弟之间的矛盾,法官多次劝说,最终张丽与张强达成执行和解,由张强每月给付杨杰1000元。
【弟弟病情恶化,执结迫在眉睫】
2018年年底,张丽来到法院再次申请执行,她找到执行法官王磊,要求立即执结此案。原因是弟弟杨杰病情突然恶化,眼睛不能视物,腰上的血管瘤也面临手术。得知杨杰的身体状况,王磊法官刚柔并济,一方面对张强的车辆进行扣押,向他释明若仍不履行义务小客车将带指标进行拍卖,车牌就没有了;一方面从亲情上感化张强,协调居委会和张强的表兄弟姐妹共同为张强做工作,在法官的多番努力下,张强终于放下与姐姐张丽之间的矛盾,愿意积极筹措案款给弟弟去看病。2019年3月,张强将七十多万元案款交至法院,姐弟三人也冰释前嫌。
在这起案件中,一边是手足亲情,一边是拆迁利益,法官执行完毕的并不仅仅是案件本身,更是通过这个执行案件,挽救了三人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