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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选任人民陪审员4730名

本站发表时间:[2023-11-0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0月30日,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召开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部署会,部署安排本市第三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本次选任,是继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本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第三次选任,各区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增进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杨在讲话中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的重要基础,充分体现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根本属性。组织开展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问题。二是全面履职尽责,依法依规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依法选任,区司法局依法牵头开展本区的选任工作;把握重点环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提升选任质效,广泛宣传本市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亮点举措和工作成效,发挥信息技术在随机抽选、资格审查中的辅助作用,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人民陪审员改革制度落地见效。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汇报选任工作开展情况;强化统筹协同,及时发现、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经验总结,积极有效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旭辉指出,全市各级法院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积极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部门以及各法院间的沟通联系,形成更加协同高效、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扎实开展。
  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刘红梅指出,市公安局法制、网安、人口总队要加强联动,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分局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分局要把配合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谋划、推进,在工作中加强与市局职能部门的纵向沟通,及时发现上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部署会后,还组织了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选任工作将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本次选任,将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期间组织开展,拟选任人民陪审员4730名。
  据了解,13个区拟于2023年11月中旬同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明确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事项。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请关注西城等13个区的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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