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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庭不简单!北京首家少年家事庭成立

本站发表时间:[2019-05-30]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

  从左到右依次为:房山法院代院长娄宇红,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志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杨共同为少年家事庭揭牌。

  2019年5月29日,北京市法院系统第一家少年、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正式成立。

  据悉,早在2014年6月,北京市首个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审判庭在房山法院成立,房山法院也于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

  “成立少年家事庭,并不是机构的简单整合、案件的简单相加,而是站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高度全面部署。”房山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马绍辉介绍了一起案例:刚满18岁的学生刘某某在校外聚会喝酒后,返校时被宿管于老师遇到。于老师询问喝酒的原因。酒后的刘某某情绪激动,没两句便和于老师发生口角,争执中还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把于老师扎成重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刘某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同时考虑到刘某某学生的身份,按一般标准进行定罪量刑将其送入高墙之内服刑,必将对其以后的人生产生巨大影响。

  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挽救他。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刘某某父亲早逝,母亲常年在外打工,由于个头矮小,经常受周围人的嘲笑和欺负,变得自卑和内向。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和走访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并依法对刘某某适用了缓刑。庭审后,承办法官不仅说服学校让刘某某复课,还专门为刘某某聘请了一位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敞开心扉、走出阴影。现在,刘某某已经从技校毕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汽车修理工,成功回归社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在发布会上表示,希望房山法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坚持、完善、改革、发展”的少年法庭工作指导方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为目标,继续为推进全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作为从事未成年审判十余年的法官,今天见证了房山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成立,让人感到很振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庭长赵德云说,“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成立,对北京法院少年法庭的发展来说是一件大事,不仅优化整合了少年家事领域的审判资源,更将推动北京市乃至全国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好的经验。”

  “接下来,新成立的少年家事庭将在提高审判质量、打造精品案件,探索制度创新、打造少年家事特色审判机制,延伸审判职能、打造少年家事审判新格局,以及加强调研宣传,打造理论研讨和普法宣传平台等方面不断努力,以期帮助更多的少年犯走出迷茫、回归社会,有更多的青少年可以远离犯罪、健康成长,有更多的妇女儿童可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有更多的家庭可以和谐相处幸福常伴。”马绍辉最后表示。

  中国长安网北京5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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