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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召开北京法院2020年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0-04-14] 来源:京法网事 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0年4月10日,北京高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北京法院2020年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对2020年全市法院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扩大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意义。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深刻认识法治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将于今年4月28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引导、规范、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北京法院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更大力度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建设对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意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是推动北京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牵引和重大契机。要始终把司法为民贯穿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会议要求,要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要坚持首善标准,争创“北京经验”。要敢于迎难而上、啃硬骨头,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准确识变、主动求变,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引领评价规则的创设,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要坚持总体发力,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格局。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化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各区法院要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努力形成各法院互动共促的良性竞争格局。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细。要下大力气缩短诉讼用时,在提高审判质效上取得新突破。要狠抓制度规范的落实,在提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上取得新突破。要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突破。要加强工作督导和对外宣传,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上取得新突破。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局级领导、中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北京各中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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