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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法院未审庭女法官罗兰的一天

本站发表时间:[2016-06-0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黄洁 蔡长春 王凯

5月30日7时30分,罗兰和往常一样,准时从位于北京市回龙观某小区的家中出发,赶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上班。

罗兰的职业生涯极为简单,毕业后她便进入东城区法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一直工作到现在。

此时的罗兰还不知道,这一天北京将出现今年以来的最高气温,她也将迎来近些天来最忙碌的一天。

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

当罗兰走进办公室时,离规定的上班时间9时还差大概20分钟。

罗兰说:“路上有些堵车,正常情况下会到得更早些。”

按照事先排好的日程,上午罗兰要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虽然此前她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一看时间尚早,便重新翻起了案卷。

这是多年来罗兰养成的一个习惯,她将之形象地命名为“庭前热身”。她说:“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把握案情,而且多一点了解自然也会多一份关怀,从而更好地对当事人负责。”

9时30分,身披法袍的罗兰走进少年法庭,现场很快安静下来,庭审正式开始。

“现由本院代理审判员罗兰进行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罗兰铿锵有力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现场原告女方的代理律师和被告人男方本人均在席位上仔细聆听。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孩子的母亲,以被告人即孩子父亲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将孩子变更给被告抚养,被告人虽然同意抚养孩子,但就抚养费的数额未达成一致。

罗兰从抚养费给付的法律标准,到增加、减少抚养费所需要的条件,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原、被告的综合能力等,对原、被告进行了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打消顾虑,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调解结案。

真情帮助感动当事人落泪

回到办公室,罗兰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马上就开始撰写案件的裁判文书。

拟好并提交完裁判文书后,罗兰刚准备休息一会儿再开始下一步工作,办公桌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罗兰接到通知称,一名当事人已经来到法院,想和她见个面。

当事人是一名中年母亲,来之前未与罗兰事先沟通,这让罗兰感到有点措手不及。因为按照既定安排,她本来要在中午下班前电话对接一个青少年心理咨询的合作事项。

可一想到当事人辛苦赶来法院肯定有急事,罗兰果断地和项目合作方协商,推后了约谈时间,赶忙去接见那名中年母亲。

一张早已不再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焦虑,这位中年母亲一见到罗兰就像见到救星一样,拉着她的手诉起了苦衷。

原来,这名中年母亲与前夫离婚时,对方答应其支付给孩子一定抚养费用,可离婚后她再也联系不上前夫,眼看着学习成绩十分优异的孩子就要小升初,她既缺少经济支撑又得花时间照顾孩子,一时间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交谈中,这名母亲越说越气愤,竟然提出要拉着自己的孩子去丈夫弟弟家楼下,以下跪的方式迫使对方交人。

罗兰当即否定了这名母亲的冲动想法,劝说道:“哪能拉着孩子去下跪呢?这种事情肯定会给孩子心里留下巨大阴影。您既然说了一切为了孩子,就要忍住气,选择一个正确的解决方式。”

看中年母亲像是听进去自己的话,罗兰侧过头轻声建议中年母亲,可以向其前夫原单位寻求帮助找人,法院也会尽可能帮助她查找她前夫的联系方式。说话间,那位母亲感动得几度落泪,拉着罗兰的手一直不放,俨然将她当成了亲人。

送走这位中年母亲后,罗兰马上拨通那个合作项目方的电话,一直谈到12时多才跑去食堂吃饭。

骑着自行车去做普法宣传

未审庭审理的涉少刑事案件,包括被告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和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

虽然法律已经对涉少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理作出一系列特殊的保护性规定,但在罗兰看来,这些规定大部分侧重于事后的挽救和帮教,相比之下,事前的防范显然更加重要。

事实上,这也是东城区法院未审庭多年来形成的一个共识。未审庭一直非常注重普法宣传,通过向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进行普法宣传,让更多未成年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远离犯罪和伤害。

午饭过后,罗兰没有休息,她打起精神,从包里拿出一份讲稿开始温习。

再过不到一个小时,她就要站在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的讲台上,在该校举办的2016年高三年级成人仪式上作法官成人寄语。

13时15分,罗兰和未审庭庭长佟永英一起下楼,骑上自行车,赶往离法院不远的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

罗兰笑着说:“东城区胡同多,道路窄,骑车不仅环保绿色,也更加便捷。”

“祝贺同学们迈入成年人的行列!18岁,这个年龄的界限在法律上非同小可,因为从这一刻起,就意味着你已经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作为整个成人仪式的开篇,罗兰的演讲短小精悍却又激情澎湃,让会场内的学生们个个听得入了神。

直到她鞠躬下台,大家才从专注的聆听中回过神来,现场随即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罗兰刚从学校赶回单位不久,法院门外又来了40位小客人——北京一六六中学的学生,来法院参加“沐浴法治阳光?法律护航成长”法治实践课,主讲人正是罗兰。

罗兰热情地和带队老师一起,将学生们领入少年法庭参观,并开始了一个多小时的普法讲座。

“我们院有29个法庭,28个法庭的桌椅都是深棕色,只有少年法庭的桌椅是黄色,大家知道这是为什么吗?”看着台下一个个渴望知识的眼神,罗兰随即揭开谜底,“因为黄色是暖色也是亮色,我们希望为来到这里的未成年人带来更多的光明和温暖……”

罗兰的讲座娓娓道来,不时插入一些鲜活的案例,让台下一个个学生听得仿若身临其境,个个都像充了电一般精神。

“知心姐姐”随时随地回访

送走这批学生时,已到17时。

经历了满满一天的工作,罗兰感觉有些疲惫,不经意打了个哈欠说:“昨晚背讲稿睡得有些晚,看来还要加强身体锻炼啊。”她嘿嘿一笑,露出一嘴洁白的牙齿。

看着离下班时间还早,罗兰从电脑上打开一张回访表,拨通了其中一个电话号码。

电话那头是一名父母离异的16岁男孩,两年前他被判给母亲抚养,当时的办案法官正是罗兰。

案子虽然结了,但罗兰一直没有割断与这个家庭之间的联系,多次进行回访,一直密切关注着男孩的健康成长。

其实,健全的回访机制也是东城区法院未审庭的一大工作特色,未审庭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回访档案,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关爱。

此前的几次回访,和罗兰对接的都是男孩的母亲,这次终于联系上男孩本人,罗兰内心的激动溢于言表。

从学习到生活,从梦想到情感,罗兰俨然一个“知心姐姐”。得知男孩目前生活状况很不错时,她高兴得笑出了声;听说他和亲戚关系相处不融洽时,罗兰又陷入沉思,开始给他支招想办法……

就这样,罗兰和男孩聊了一个多小时,早就超过下班时间都浑然不觉。

罗兰说:“回访大多是随时随地的,当事人随时可能打来电话,我们也会尽可能为他们排忧解难。”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罗兰的办案量一直在未审庭名列前茅,她还自学拿到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可以为青少年提供一定的心理疏导等服务。

罗兰说,晚上到家后,除了要好好陪陪女儿,还有一项重要任务,那就是积极备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为不幸的孩子争取更多合法权益

□ 罗兰日记摘录

2012年1月26日 今天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孩子毛毛也来到法院,虽然抚养权在父亲,可是父亲不想养他,毛毛说想跟母亲,可是母亲却明确表示除非每月给她1500元钱,否则不养孩子。

经过法庭上一番激烈的争吵与艰难协商,毛毛依然归父亲抚养,母亲愤然离去头也不回,父亲也大步流星只顾自己前行。我把毛毛送出法院,看着他湿着眼眶追着父亲的背景,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窗外月色如洗,我却睡意全无。父母离异更多时候,伤得最深的往往都是夹在中间的孩子。而我,一定要变得更加强大起来,为那些不幸的孩子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给他们一个更好的明天!

2013年7月25日 今天是被任命助理审判员来第一次独立开庭,虽然把权利义务背了很多遍,但还是很紧张,好在事先准备好了需要提的问题,才不至于乱了阵脚……今天只能给自己打个及格分,虽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我坚信以后一定能做得更好!

也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人从少年司法中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看到法院惩恶扬善的态度和决心,感受到少年司法工作者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关爱。

2014年7月14日 今天查了分数,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考试通过了,等着发证书了,真开心。以后就可以为有需要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了。熬了这么多双休日,总算是有了成果,但我也不能骄傲,还要继续努力!

2015年5月15日 我所接触的案件中,一些离婚的父母把成人的矛盾理所当然地转嫁到孩子身上,拿孩子赌一口气,作为条件。我只能尽我所能把工作做得再细些,多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矛盾、争吵甚至仇恨,那是基于你们曾经是夫妻,可是今天你们来到少年法庭,是因为你们是孩子的父母。孩子们多么可爱,多么无辜,为他们的健康快乐努力,我的工作是这么的有意义。


[供稿单位: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