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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首个驻校法官工作室正式揭牌

本站发表时间:[2016-05-24]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刘向智

  北京昌平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李娜与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党总支书记翁立华共同为“驻校法官工作室”揭牌 刘向智/摄

  5月23日,北京昌平区法院在北京工艺高级技师学校设立的驻校法官工作室正式揭牌,据悉,这是昌平区首个由法院在学校中设立的驻校法官工作室。

  工作室设置多个互动版块 法官定期深入校园开展活动

  据昌平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李娜介绍,法官以此为平台,定期深入学校了解情况,开展法治活动,接受学生问询,积极进行法律引导,及时处置可能引发校园暴力事件的安全隐患。

  为提高普法效果,该工作室设置了“女生私语”、“男生天地”、“教师帮帮帮”、“家长日记”等互动板块,将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分享于广大师生,努力构建多元校园安全防护网。

  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党总支书记翁立华表示,“驻校法官工作室”的成立,在预防校园暴力等问题时,可以根据学生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现实需求,直接以案释法,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并且通过学生可以把法律知识、理念传递给家庭,通过家庭带动社会遵纪守法。

  校园案件呈现“两化三高一集中”特点

  当天,昌平法院还召开了涉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据通报,自2011年至2015年的五年里,该院共审理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共计48件,涉及刑事被告人94人,分别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17%和24%。

  昌平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呈现“两化三高一集中”的特点。其中,“两化”即:犯罪人员低龄化,行为模式成人化。“三高”即:结伙施暴比例高,犯罪暴力性程度高,职业高中、技工类学校及私立民办学校发案率高。“一集中”即案件起因和案发时间较为集中。

  据介绍,近五年,该院审理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占35%,其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31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人,年龄最小的刚满14周岁。

  “也就是说,这些年仅14、15周岁的在校学生,刚刚达到刑事犯罪处罚的年龄标准,校园暴力低龄化趋势明显。”李娜法官表示。

  上述案件涉及六种罪名,其中,寻衅滋事罪13件,聚众斗殴罪10件,故意伤害罪10件,强奸罪9件,猥亵儿童罪4件,强制猥亵妇女罪2件。

  法院建立“一个平台三项机制” 预防校园犯罪、助力修复社会关系

  据李娜法官介绍,为了预防和惩戒校园暴力犯罪,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校园关系,昌平法院建立了“一个平台三项机制”,即以“驻校法官工作室”为平台,积极开展“阳光帮扶”、“亲情相聚”、“青春灯塔”三项工作机制。

  其中,针对许多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当事人常出现厌学、自卑、自闭、自暴自弃等不良情绪反应,一些被害人难以走出校园暴力所带来的心理阴影,性格变得孤僻、脆弱、敏感,甚至一些被害人为了摆脱经常被欺负的困境,身份从受害者转变为施暴者,遇事动辄采取极端方式解决,所以,对校园暴力案件的当事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帮助其摆脱心理负担,恢复心理健康。

  目前,昌平法院已面向涉案未成年人启动双向心理干预,不仅面向刑事案件被告人,同时也面向刑事案件被害人。

  为提高帮扶效果,法官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心理咨询师共同提供心理援助,通过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到诱发犯罪或者导致冲突发生的症结所在,从成长环境、犯罪动机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以心理疏导。

  同时,昌平法院还开展亲情相聚感化工作,建立“亲情相聚”机制,以亲情的力量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利用被告人生日、家长生日等特殊日子,安排家长与未成年人会面,减轻被告人的心理压力,缓解其紧张状态,使被告人充分认识自身错误,进而帮助他们修补因犯罪破损的家庭关系。

  “一些涉案未成年人与家人之间难以有效地沟通交流,家庭矛盾突出,而家庭成员间的对立和冲突常常会导致孩子自尊自信的强烈受挫,久而久之,误解不断加深,亲子关系疏离。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帮助其回归社会,首先需要实现的就是家庭对其的接纳和认可。”李娜法官解释说。

  另外,昌平法院开展“青春灯塔”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平台等媒体的宣传优势作用,结合该院官方微博及法官个人微博等渠道,将反校园暴力的普法范围覆盖至各大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全方位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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