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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召开未审庭成立30周年新闻通报会

本站发表时间:[2017-09-14] 来源:搜狐 作者:王丹凤

“三十年的峥嵘历程,风雨如磐,房山法院未审庭以对青少年的关怀、对工作的投入、对社会的大爱,坚守在审判、矫治、帮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线,让少年司法工作绽放夺目的光芒……”本期《小乐说法》为大家介绍了房山法院审判庭成立30周年的发展历程。

在《小乐说法》推出的同时,2017年9月14日下午,房山法院还召开了“法育未来 伴你同行”未成年人审判庭成立30周年新闻通报会,总结梳理了该院未成年人审判庭自成立以来30年工作概况,并发布该院审理的四起涉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会由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马绍辉主持,参加此次通报会的有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贺亮,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沈波。会议还邀请到房山区人大代表及向阳小学的60余名师生进行了旁听。

通报会上,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贺亮介绍,房山法院作为北京市三级法院中最早成立少年法庭的五家法院之一,1987年在刑庭内部组建了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2011年4月12日,正式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它是房山区政法系统中首家未成年人专业办案机构。

自成立以来,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先后审结刑事、民事案件2000余件,审理的案件无一差错、改判或发回重审,推出并不断完善七大配套制度,审判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未审庭在全市首创与辖区学校合作开展“法制校本课”,开通公众微信号“法之翼”,与15家单位共同启动“阳光青少年培养计划”,开展“泉”计划持续六年帮助10名学生继续学业。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该庭逐渐在本辖区建立起了涉未成年人审判、预防、矫治、帮扶的立体化保护体系。

随后,房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沈波向大家通报了四起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为辖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沈主任分别从校园暴力案件中学生、家长与学校应该注意的问题,抚养费案件纠纷中父母一方起诉子女要求降低抚养费数额的审查标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圆桌审判、安排复学等特色审判机制的运用,抚养费案件纠纷中诉讼时效如何适用四个方面以案释法,并向社会公众发出建议。

通报会结束后,房山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房山法院对此次活动进行了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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