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17年专题 > 3.15“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 最新要闻

依法依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17-03-1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田珍祥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记者有关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时,张茅称,假冒伪劣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每一个消费者可能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都对这个问题感到很头疼、很烦恼。工商总局作为市场监管的主要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去年仅商标侵权案件就查处了2.8万件,企业、互联网平台也做了很多打假工作,但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个问题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包括《商标法》《广告法》。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造假企业、受到处罚的企业,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加大惩戒力度。在市场环境中,不仅是造假,其他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成本也是比较低的。这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最终要建立起企业自律、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系统。

张茅表示,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重头工作,因为关系到13亿消费者。

首先,要落实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依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其次,在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重点领域,要更好地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各地消费者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比如对“黄金周”一些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的现象进行了调查,对“双11”先提价后降价的体验,又比如苹果手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消协主动约谈,促使召回产品。此外,消费者协会还组织了各类比较试验,并把结果向社会公布,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张茅表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真正做到安全放心。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