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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袍

本站发表时间:[2018-01-30]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门头沟法院 王磊

法袍作为一种司法符号,通体庄重的黑色辅之红色领襟和金黄麦穗,胸前闪耀着红黄配色的天平法徽,体现法律调整社会纠纷时的庄严与肃穆。

2010年进入法院以后,我就一直奋战在执行一线,至今已走过八个年头。这些年,庄重的法袍,每天陪着我,埋首在各式各样的执行工作,保障着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遥想最初穿法袍的样子,记忆已模糊不清,而印象最深的案件,则是由一起迁坟案件引发的几代人冲突。

被告李某先人的六座坟冢因拆迁,按村委会要求迁往原告安某一家承包的集体土地上,原告权益受到侵害,遂诉至法院,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然而在执行阶段却困难重重,基于传统认识,坟冢随意破土动迁在农村地区视为大忌,任何细小的问题,在生与死这个命题下,都需要慎之又慎。对于标的特殊的迁坟案件,需综合考虑中国传统文化与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在维护法律的同时亦要尊重传统习惯。那段时间,穿着法袍谈话、奔波,每天来往于迁坟现场和法庭,每每掸起法袍上的尘土,感受着法袍带给我的信心,就暗下决心,誓要促成双方和解,消弭两家长期以来的恩怨。清明节前,坟冢问题顺利解决。站在现场,摸着手中的法袍,我想,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它一定会伴我前行,给我力量。

司法是公义的符号,法袍是公正的象征。穿上了这一身法袍,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每一句语言、每一个动作,既可以说是在依法履职,更是在证明法律将公义展现给世人的一个缩影。


[供稿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