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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穿上神圣的审判制服

本站发表时间:[2018-01-30]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西城法院 陈思桦

记忆中,第一次穿制服是儿时学校发的校服,记得当时手捧崭新的校服回家,满心欢喜,心想,我终于是一名合格的小学生了。后来,再穿制服则是大学毕业时的学士服,当时毕业在即,完成十九年学业生涯,对未来的人生满怀期待。毕业后,我如愿以偿进入梦想的法院工作,穿上了心心念念已久的审判制服。

记得那天,院里通知拍摄入职照片,制服尚未发放,大家你一件外套、我一条领带、他一个徽章的凑齐了一整套规范的审判制服。这身制服里承载的,是前辈余温和集体的关怀。我扎起马尾,对着镜子郑重其事地整理好西装的每一颗纽扣、鬓角的每一缕细发。看着镜中的自己,我在心里默念道,“法徽闪闪照我心,绽放青春终不悔。”穿上审判制服,我除了感受到作为一名法院干警的光荣与自豪,更多的是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的责任与使命。

“人民法院实行统一着装,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是维护法治尊严,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需要。” 《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第一条这样写道。我想,审判制服的意义是双重的。对于当事人,展现着司法权威,闪耀着法治光芒;对于法院干警,提升着内心自信,同时也规范着司法行为。

德沃金在其不朽的名著《法律帝国》中说:“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在法治社会建设的激流里,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新时代,我庆幸我选择了法院,选择了法官之梦,选择了忠诚,选择了无悔。

未来的旅途中,我将如黑色西装般,显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我将如火红法徽般,挥一腔热血,贮满怀豪情。我将用青春去感受法律的脉搏,用生命去探索法律的真谛,将一生奉献给伟大的人民司法事业!


[供稿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