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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拒绝家庭暴力 维护自身权益

本站发表时间:[2018-03-06] 来源: 作者: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年2月28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干警参加“巾帼维权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纪念《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中,门头沟区妇女联合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了门头沟区现有妇女维权机制情况,由平安家庭代表宣读“反对家庭暴力 共享美好生活”倡议书,并向平安家庭发放了宣传品。同时,由各单位向广大群众发放维权宣传品。

门头沟法院发放未审庭宣传册“致父母的一封信”及“悉心呵护成长”手册,提示广大群众在婚姻关系中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家暴,从来都不是解决家庭问题的方式,只会让你爱的人受到伤害。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不再让任何人遭受家庭暴力,让每个家庭充满温暖和关爱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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