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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2018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近6万件 同比增长43%

本站发表时间:[2019-04-24]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何强

4月24日,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北京全市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59094件,同比增长43%。其中,民事案件41580件,占比70.4%;行政案件17514件,占比29.6%。全市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935件,同比增长49%,其中审结民事案件40708件,行政案件15227件。

据了解,全市三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案数量均增长了近50%。其中,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2463件,同比增长47.4%;审结49596件,同比增长56%,收结案比达到95%;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案件6537件,审结6251件,收结案比达到96%。

北京市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表示,为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2018年,全市法院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特点,重点围绕保护科技创新、保护文化创意以及提高赔偿数额三个方面开展调研,并分别推出调研成果,指导相应领域的审判工作。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杨柏勇称,全市法院在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市场规律,实现补偿和惩罚的双重效果,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

他表示,一方面,市法院完善损害赔偿的确定途径与方法,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精细化、科学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中国好声音》(第三季)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中,详细阐明了不同赔偿计算方式之间的关系和适用裁量性赔偿的条件。西城法院在《锦绣未央》著作权案件中,依据原告实际损失运用裁量性计算方法,全额支持原告提出的1000万元赔偿数额的请求。

另一方面,北京法院探索并完善适应知识产权特点的证据规则,运用举证妨碍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隐匿证据、抗拒证据保全、妨碍证人作证等举证妨碍行为,依法给予制裁。杨柏勇称,对于当事人能够提供线索但确实无法自行取得的关键证据、需要及时查封的财产或者需要及时禁止的行为,能够结合案情灵活确定担保方式,依法采取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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