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市某区租用办公地点,对外宣传销售铁皮石斛和蛋白桑树苗过程中,以高额返利和认购其公司原始股为诱饵,采用动态分红和静态分红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案件覆盖全国各地几十个省市及地区,涉案人数14000余名,涉案金额约7亿元。
作案手段: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用微信、互联网、口口相传的方式公开招募会员听课,进行洗脑式宣传,蛊惑群众加入会员,参与人需要一次性投资入股成为会员,按投资金额不同分为四档,分别对应一星会员至四星会员,会员星级不同,分红返利的金额和配股率也不同。最低的一星会员可获得最多5倍返利和50%的配股率,四星会员可获得最多11倍返利和56%的配股率。会员介绍其他群众入会成为其下线,并按照5%-10%的比例获得其下线投资额分红奖励的动态分红。
案件警示:
1. 广大群众不要抱有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心理而相信传销宣传,更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否则会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最后只能是害人害己,竹篮打水一场空;
2.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犯罪,参与传销同样违法,情节严重的可处拘役,因此,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3.一旦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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