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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贷 北京高院通报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审理情况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高煦冬

 

   5月29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北京法院五年来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的情况。其中拉拢、引诱、吸收、介绍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以及一些未成年人因同乡间的相互介绍而参与犯罪等现象值得关注。

   据了解,近五年来北京法院共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113件,涉案被告人324人。其中,成年被告人211人,未成年被告人113人。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相对集中于侵财类案件,累计占比约为63%。其中,又以敲诈勒索罪数量最多,案件量接近侵财类案件的一半。约三成案件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个别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多达数十人。

   “表面上看,涉案未成年人直接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违法犯罪人的身份,但他们常常也是一定程度上的‘受害人’。”北京市高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在犯罪团伙中,成年人往往起支配和管理作用。有的利用未成年人反抗能力较弱的特点,直接殴打、胁迫未成年人。有的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法治意识淡薄等特点,对其施以小恩小惠,逐渐用不良文化给未成年人“洗脑”,扭曲其“三观”,进而唆使其连续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例如,在邵某等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中,被告人邵某等人就曾殴打团伙中的未成年人,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该未成年人后多次参与该团伙犯罪。

   在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北京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加大对成年利用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强化法治教育平台,通过教师继续教育课堂、“法治校本课”、“蔷薇课堂”、驻校法官工作室等普法宣传品牌,向广大师生宣传如何防范被利用、被侵害,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此外还推动家庭改善教育方法,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对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情节恶劣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家长,依法剥夺其监护权。针对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等问题,全市法院积极向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主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以期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防范一方”的效果。

   蓝向东表示,北京法院将继续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被告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打击、严惩不贷,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增加非刑事化处遇措施,探索构建合法、科学、有针对性的分级干预体系,推动家庭教育、监护制度等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制度规范的完善,逐步建立起兼顾刑事司法和儿童福利一体化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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